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早期下海人员办理社保时警惕骗子兜售假工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5: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昨天劳动部门成功受理248名早期下海人员参保;同时也发现现场有人以此行骗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报道:在经历了首日1100多名“早期下海人员”前来办理社保业务后,广州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昨日再度迎来900多人前来咨询、办理业务。昨日成功得到劳动部门受理的早期下海人员人数达248人,比第一天增加一倍多。劳动保障部门还特别提醒,目前已开始有人在办理大厅以“代办视同缴费年限审核”为名招摇撞骗,早期下海人员
不要上当。

  昨天的现场依旧挤满了急着要办手续的群众,有个别自称了解政策并称只要出高价即可“代办视同缴费年限审核”的人也游走其中,招揽生意。

  对此,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就是针对部分不符合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人员而出台的特殊政策,这类花钱买工龄的说法是一种欺诈和违法行为,不可能得逞。对于确属可办理视同缴费年限的,这一业务也是劳动部门的正常业务,可按规定提出审核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次性缴费,向哪里申请?

  昨天,有不少群众向本报咨询:新政策具体应该向哪里申请办理?

  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向其档案所在机构提出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因此在办理有关业务时,相关人员首先要弄清楚自己的档案所在地,其中:

  档案仍在原市、区属国有、集体企业的,则向原企业提出,也可由原企业先将其档案移交其户籍所在区劳动保障部门后,再向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

  档案在全市清理档案时已由原企业移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由原企业指引申请人向所移交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收取档案现保管的部门及地址见附表);

  档案在现用人单位的,向现用人单位提出;

  档案在挂靠机构的,向挂靠机构提出;

  档案在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向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

  档案在其它部门的,向档案保管的部门提出。

  同时,申请人申请一次性缴费时需提供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人根据档案所在机构的通知,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中选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最长缴费年限不能超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其原在国有、集体企业的工作年限。·马汉青·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收取档案现保管的部门及地址

  单位 受理部门 地址市本级 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 三元里大道1278号越秀区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惠吉里27号原东山区 原东山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德政中龙腾里10号天河区 就业管理中心社管科 石牌东路117号2楼档案室白云区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柯子岭景云路22号海珠区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同福中路319号2楼荔湾区 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 周门南路20号原芳村区 原芳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芳村大道信义路198号黄埔区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大沙北路110号2楼萝岗区 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志诚大道333号215房

  (夏天/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