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民报复社会驾车撞人致1死7伤被执行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7:2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高志海) 本市怀柔区农民卜大东,为达到发泄个人不满情绪、报复社会的目的,竟驾驶机动车故意冲撞无辜群众,致1人死亡、7人受伤,并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今天,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市第二中级法院将卜大东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现年35岁的卜大东,性格暴躁,平时脾气一上来不管不顾,谁也劝不
法院认为,卜大东作为心智健全的成年人,理应知道驾车冲撞他人的严重结果,但他与他人发生纠纷后,不能正确处理,为达到发泄个人不满情绪、报复社会的目的,竟驾驶机动车故意冲撞无辜群众,致1人死亡、7人受伤,并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据此判处卜大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