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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街头开“新闻发布会”怒斥法院执法不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9:1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银川11月23日消息(记者廉军)11月22日上午,陕西来银打工青年闫文祥在银川市北环批发市场前自已举办了一个《打工仔遭遇执行怪圈,怒告金凤区法院26次未果》的“新闻发布会”,希望得到新闻舆论的支持,称一定要讨回法律公道。

  

打工仔街头开“新闻发布会”怒斥法院执法不公

  个人举办的“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记者了解,案件当事人自行举办“新闻发布会”在宁夏还是第一次,因此受到一些中央驻宁媒体和地方新闻媒体的关注,包括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消息报等多家媒体的多名记者赶到现场进行了采访。

  

打工仔街头开“新闻发布会”怒斥法院执法不公

  打工仔闫文祥

  据闫文祥披露,银川市金凤区法院曾在做为债权人他的申请下将债务人房产冻结,后在其不知情下,该法院又将这一房产解封,导致这一经济纠纷案件执行6年未果,闫文祥怒告金凤区法院26次未果,无奈之下闫文祥才想到举行“新闻发布会”,希望能通过这一方式促进“执法公正”。

  从闫文祥提供的大量的证据和材料中,记者了解到,闫文祥1989年从陕西延安来到宁夏,在银川东环批发市场做小本生意,10年中共积攒了十几万元钱。1999年,他的朋友王扩军提出向他借钱,闫文祥先后两次借给了王扩军共11万余元。同时将地处银川市城区的一套房产抵押给闫,并交付了房产证。由于多次催要欠款未还,闫遂将其诉至金凤区法院。

  2000年5月22日,法院判决王扩军5日内给闫一次性付清借款。后因王未如期执行判决,闫遂请求法院强制执行。12月26日,王登报声明房产证遗失,重新补办了房产证。闫发现这一问题后,为防止王转移房产,曾多次申请法院对该房产进行冻结,2003年4月,该房产被法院依法冻结。之后,闫又多次申请法院对此房产依法公开拍卖,但执行庭以各种理由推诿。2004年12月,闫从银川市房产管理局查询得知,该房产早被金凤区法院解封。更想不到的是,同年9月,此房产权关系已被王扩军交易变更为辛某某。

  无奈之余,2005年6月6日,闫将金凤区法院告上法庭要求国家赔偿12万元,此案一度在银川引起广泛关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12日作出裁定,认为金凤区法院刚开始采取查封的措施不当,应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解封。因此,闫提出要求确认该法院解除查封行为违法的理由不能成立,要求国家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闫文祥对此结果无法认同,四处上访奔波。他告诉记者,金凤区法院当时冻结了王扩军的财产,也收了他的强制执行费、保全费,但一直没给他执行。期间他多次找法院,但得到的答复是,你的案子很明确,对王扩军的产权可以强制执行,不要急,慢慢等消息。但他等来的结果却是法院私自解封,债务人悄悄转移房产。闫文祥又向自治区高院提起上诉,高院也受理了这一案件。

  闫文祥的律师认为,金凤区法院依法冻结房产的做法是正确的,但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解封:一是冻结错误,此案显然不存在这个问题;二是王扩军依法履行了债务,可事实并非如此。而是在房产冻结后,在法院的“视线”范围内王将房产转移给第三人,王明显存在转移财产行为,法院存在重大责任过失。

  闫文祥在“新闻发布”中请求社会各界为了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正义,为了本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也为了千千万万的和他一样受到侵害的平民百姓,伸出正义之手,共同支持全国司法系统所开展的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以示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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