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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撞死路人司机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01:20 新京报

  事故造成1死7伤,十余辆车受损

  本报讯(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高志海)昨日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对怀柔农民卜大东执行死刑。35岁的卜大东曾因泄愤,驾驶汽车故意撞死1人,撞伤7人。

  去年9月1日,卜大东骑车与人发生争执,为发泄个人怨气,其驾驶福田牌农用车沿
着怀柔区怀柔镇大屯村高速行驶,沿途故意冲撞机动车和路人,造成上述死伤事故,并导致13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损坏。

  二中院审理认为,卜大东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

  昨日,北京市二中院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卜大东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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