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合谋挪用公款150余万 丈夫将其全部赌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07:51 贵州都市报 | |||||||||
本报讯 (作者 廖波) 丈夫以经商为借口,让在某高校担任出纳的妻子挪用该高校的公款1531787.25元。谁知道这些公款全被丈夫用于赌博。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2年。 据了解,被告人李某,女,大专文化,捕前系贵阳某高校财务科出纳员。被告人王某,男,中专文化,捕前系贵阳磷化工总厂工人。李某与王某是夫妻关系。1999年1月至200
2000年3月至2005年4月期间,李某将其保管的贵阳某高校学生交纳的住院抵押金共计146390.24元交给王某使用。 1999年12月至2001年11月期间,王某私刻中国银行贵阳市市东分理处现金收讫印鉴章,伪造中国银行贵阳市市东分理处缴款单交给李某,由李某经手做虚假的单位财务账,其二人利用上述手段将贵阳某高校库存现金429990元挪用。 李某、王某二人于案发前主动向贵阳某高校的领导坦白交待其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王某二人共谋,利用李某担任贵阳某高校出纳员的职务之便,自1999年1月起到2005年4月期间,非法挪用贵阳某高校公款1531787.25元交给王某使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两人主动向学校领导坦白交待其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判处。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尚欠赃款人民币1490487.25元继续追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