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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子带60万假币来宁换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08:40 南京晨报

  晨报讯 4名安徽男子带着60万假币来到南京,准备大发一笔,没想到被警方查获。11月1日晚,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会同浦口分局,摧毁这一特大贩卖假币团伙,抓获李某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半年抓了200余“假币贩子”

  今年8月,浦口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安徽人李某有出售、购买假币的嫌疑。10月30日,办案民警获知李某近日行动诡秘,可能有假币交易。经过连续48小时蹲点守候,11月1日晚7时将正在进行假币交易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等3人抓获,当场缴获假人民币面值60万元。随后,办案民警在市区将提供假币的上线丁某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等4人交待了购买贩卖假币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已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公安部、省厅部署开展打击假货币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南京警方共查处假币违法犯罪案件近20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40余名,缴获假币面值近百万元。

  故意使用假币会被拘留

  11月10日上午10:20,接群众举报,白下警方将使用假币的嫌疑人安徽枞阳人谢某当场查获,从其身上缴获12张假100元人民币,2张假50元人民币。经审查,谢某对使用假币的行为供认不讳。警方依法对谢某实施行政拘留。

  警方友情提醒广大市民,依据相关法律,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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