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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异男子不幸去世 两任前妻为房产较上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09:57 龙虎网

  【龙虎网讯】市民王诚一辈子结了两次婚,又离了两次婚,去年8月,他去世了,留下的一套房子让两任前妻较上了劲。

  1990年,王诚10年的婚姻遭遇败绩,妻子张丹带着他们1岁的女儿移居香港生活。8年后,王诚又开始了恋爱,并在2003年6月与女友陈红修成正果,登记结婚。不过第二段婚姻只维持了半年,当年底二人就在法院的主持下离了婚。陈红个人经济很困难,考虑到这一点
,双方在调解书中协议:“住房归王诚所有;陈红再婚前享有使用权,若其再婚,再婚后一个月内迁出”。

  “去年9月,王诚走了才一个月,张丹就带人来撬门换锁,说只有她的女儿可以继承这套房产,就是要撵我走人!”今年夏天,无业又体弱多病的陈红来到了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哭诉着自己的遭遇,并得到了相应的援助。前不久,她将张丹诉至鼓楼区法院,要求张丹立即停止侵害,将房子交还给自己居住使用。

  法庭上,陈红坚持说,她与王诚的离婚调解书早已生效,自己又没有再婚,张丹凭什么这么做!还有,去年10月,两位前妻之间还达成过一份“协议书”,由张丹给陈红2万元,陈红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张丹,不过一直没有兑现。对于这些,张丹表示,这套房子的产权人是王诚的母亲,王母去世后,其他兄弟姐妹并没有放弃对此房的权益,所以王诚与陈红签下的居住权协议应该撤销。而自己根本就不该当被告,因为有权跟陈红较真房屋使用权的,是自己的女儿和前夫的亲戚。

  法院在调查后认为,该房产权虽未经行政登记,但王诚作为该房当时被拆迁惟一安置人和使用人,其在与陈红离婚时,有权同意陈红在再婚前享有使用的权利。而陈红没有再婚,没有丧失使用权。至于去年10月的那份“协议书”,因张丹未履行,故陈红有权行使该房的使用权。法院一审判决张丹将房子交付给陈红居住使用,且不得妨碍。据悉,张丹不服判决正在上诉。(文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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