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老乡租房“做生意” 一男子收购赃车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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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0:12 云南日报 | |||||||||
近日,一会泽男子因为收购了4辆被盗自行车而被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针对小厂村内收购、销售被盗自行车突出的情况,从15日开始,警方对小厂村进行了大规模的专项整治。16日晚,当联盟派出所民警对小厂村内一间出租房进行清查时,突然发现房间内竟整齐地停放着4辆电单车。
“普通的人家是不可能有那么多电单车”。觉得这些车有问题,检查民警立即要求租住者刘某出示该4辆电单车的相关发票及证件,可刘某却支支吾吾拒不回答,于是,民警便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据刘某交代,他是会泽人,10多天前才带着妻子和孩子来到昆明。由于他的很多老乡都是在小厂村里租房子收购被盗自行车的,所以在老乡的带动下,他也跟着租下了小厂村的一间出租房,学着“做生意”,以低价购进了4辆总价值4000余元的电单车,可没想到才开张10多天就遇上了民警清查。 目前,警方已以收购赃物罪将刘某依法刑拘。 张慧敏(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