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藏毒35公斤 辩称不卖自己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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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0:12 云南日报 | |||||||||
台湾玉石商涉嫌运毒受审 昨日,63岁的台湾玉石商人江某某常年在缅甸及国内做生意。今年5月16日因涉嫌贩卖毒品被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2日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记者旁听时得知,江某某在昆明“听涛雅苑”买了套住房,在昆明生活了8年,今年5月初,他认识了一个叫“麻翁”的毒贩。两人谈妥,由“麻翁”派“小弟”把毒品放到江某某的家里,江某某把50万元现金和存折放在家里由“小弟”来取。5月15日,“小弟”带着毒品如约而至。当天下午4时许,江某某拿到62片毒品,刚刚离开家门就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警方在江某某家中找到海洛因44块、30片;共计35.16千克。在这次交易中,江某某向“小弟”支付了50万元现金,还在家里留下了一本存有160万元人民币的存折。案发后,“麻翁”和“小弟”至今没有抓到,被“小弟”取走的50万元也没有下落。 检察院指控江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公诉人认为,江某某被捕后曾供述了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所有证据表明他实施了运输毒品的行为,应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某某在法庭辩称,上述口供是在被诱导的情况下胡编乱造的,他买毒品是供自己吸食,而不是要高价转卖,因为吸过毒,他见到海洛因就会兴奋,就想吸,根本就舍不得卖给他人。 江某某的辩护人著名律师马军对公诉机关指控江某某犯运输毒品罪提出了不同的辩论意见,认为这是一起“预谋犯罪”,江某某是被人拉下水的。 昨日上午11时30分,庭审结束,由于该案争议较大,法院将择期宣判。 丁 强(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