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医生证》不能行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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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0:12 云南日报 | |||||||||
昨日本报B1版报道了《婴儿治病后夭亡惹纷争》一事后,许多市民对本报提出的“1980年发放的《赤脚医生证》能否作为行医凭据”的问题颇为关心,昨日,记者采访了昆明市卫生局,得到的答案是——不能。 据昆明市卫生局初保办副主任杨明介绍,按照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赤脚医生证》已经不能作为行医凭据。
钱 英(春城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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