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就业要有资格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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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0:5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方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转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持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函》,规定今后外国人在京就业,从事国家和北京规定的相关职业(工种)的,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规定,外国人在京就业,凡从事国家和本市规定职业(工种)的人员,在办理就业许可证时,应提供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市劳
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