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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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1:30 温州都市报 | |||||||||
为了体现以人为本、注重效果的执法理念,市交警二大队近日推出人性化管理社会交通的新举措,对一些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试行粘贴并当场送达交通违法提示单。其适用范围为: (一)机动车:外来车辆误闯禁行线路、在允许停车的地方或时段没有规范停车、轻便摩托车附载少年儿童以及其他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规定、横穿斑马线未下车推行、违反载物规定。 (三)行人:违反交通信号规定、未走斑马线、未走人行道、翻越隔离护栏。 (四)乘车人:未系安全带、向车外抛物、乘坐两轮摩托车没有正向骑坐。 (五)沿街店铺占道经营、堆物作业。林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