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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上婚照 起诉拍摄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3:42 CCTV《第一时间》

  日前,没有结婚的侯小姐突然在报纸上看到,一个婚庆公司把她穿着婚纱的照片做成了广告。而照片是几个月前,侯 小姐在一次婚庆服饰展示活动中,试穿中国传统的凤冠霞帔时的形象。一气之下,侯小姐把给自己拍照的活动组织者告上了法 庭。

  二十多岁的侯小姐还没结婚,但照片中的她却穿戴着传统的凤冠霞帔,出现在婚礼上的场面,侯小姐认为这张广告侵 犯了她的肖像权。而这些照片都是在一次婚庆服饰展示活
动中拍摄的。原告侯小姐:两三天以后被告李先生给我打电话说他在 现场拍了一些我的照片我说您在家里摆着没关系但是不能用广告。

  活动的组织者李先生,答应了侯小姐的要求,但为了推销自己的婚庆服装,又把照片给了一家名为“罗曼蒂克”的婚 庆公司,不料,婚庆公司却把照片做成了广告。广告登出后,侯小姐找到了李先生,要求8000元的侵权赔偿,李先生说, 婚庆公司登广告也没有跟他打招呼,赔偿该由婚庆公司承担,但为了息事宁人,李先生就先掏了4000元给侯小姐,剩下的 4000元给侯小姐打了张欠条。没想到,婚庆公司却不同意赔偿。被告李先生:4000块钱我是垫付的结果到了“罗曼蒂 克”公司负责人说我谁让你给的我说你让我给的他说“您愿意”

  法庭上,李先生承认自己存在侵权行为,但同时表示,自己也上了婚庆公司的当,因此不该再承担那4000元的赔 偿。目前,法院尚未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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