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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管理费账目每三个月至少公布一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5:18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周茹报道管理费月月交,可钱花在哪了你清楚吗?昨天,本报的“物管热线”开通后,不少市民打来电话反映物业公司财务账目不透明。南山区建设局物业管理科科长张京华表示,根据深圳物业管理条例,小区管理费收支账目每三个月至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属于代管基金,必须进行专账专户管理。“但现在,很多小区的
本体维修基金存在专账不专户的问题,”张京华解释说,部分物业公司将本体维修基金与公司的其他款项放在同一个银行账户里。当执法人员上门检查指出问题时,有的财务人员竟然表示从来不知道有此规定。记者了解到,南山区建设局的执法大检查行动于9月启动,该项行动将成为长效机制。张京华表示:“我们明年的工作重点就是要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减少物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热线答疑

  光彩新天地业主刘小姐问:装修时我把房间的阳台往外移了一下,管理处扣了我的装修押金,但是却没有给我罚款收据。

  答:业主改变房屋功能,管理处可从押金中扣除罚款,罚款额度大小物价局有具体规定。管理处理应开具罚款发票。

  登良小区业主范先生问:公共设施维修基金是否已经开收?答:我市还没有收取这项费用。目前,有关部门已经起草了相关细则,管理机构如何设立、票据如何收取等具体问题都在协商过程中。(周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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