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管理费账目每三个月至少公布一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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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5:18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周茹报道管理费月月交,可钱花在哪了你清楚吗?昨天,本报的“物管热线”开通后,不少市民打来电话反映物业公司财务账目不透明。南山区建设局物业管理科科长张京华表示,根据深圳物业管理条例,小区管理费收支账目每三个月至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属于代管基金,必须进行专账专户管理。“但现在,很多小区的
热线答疑 光彩新天地业主刘小姐问:装修时我把房间的阳台往外移了一下,管理处扣了我的装修押金,但是却没有给我罚款收据。 答:业主改变房屋功能,管理处可从押金中扣除罚款,罚款额度大小物价局有具体规定。管理处理应开具罚款发票。 登良小区业主范先生问:公共设施维修基金是否已经开收?答:我市还没有收取这项费用。目前,有关部门已经起草了相关细则,管理机构如何设立、票据如何收取等具体问题都在协商过程中。(周茹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