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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女生下男婴续:28岁男友是否涉嫌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5:32 金羊网-羊城晚报

  小嘉年仅十三岁!阿林可以不论罪?

  本报讯 记者薛江华报道:本报昨天刊登了《13岁,她当了妈妈……》一文,讲述了13岁少女小嘉生下一名男婴的沉重事实,与小嘉发生性关系的同村青年阿林是否涉嫌强奸,成为争论焦点。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行为的,以强奸论罪从重处罚。可阿林为何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呢?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阿林被关押十几天后,当地公安局根据小嘉和阿林的口供,认定双方是自愿发生性行为,遂以2003年1月2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以下称批复)为依据,不追究阿林的刑事责任,予以释放。

  该批复内容为: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据此,阿林是否涉嫌强奸的焦点就落在了他是否知道小嘉的实际年龄上。

  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的法援律师黄淑美认为,阿林“应当知道”小嘉的实际年龄,因为阿林家小卖店紧挨着小嘉就读的小学,阿林应该知道她是小学生。因此,可以推定为阿林“应当知道”小嘉未满14周岁。

  从阿林被释放这一事实判断,唯一的解释就是阿林证明了自己“确实不知”小嘉的实际年龄。可阿林是如何作出举证的呢?在记者向阿林提出疑问时,他沉默着无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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