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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老人扎死病友女儿被判15年赔偿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7:32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 上午10时,77岁的半瘫老人杨凤忠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杨凤忠在今年8月11日,因为开窗户的小事和病友女儿发生口角,并持刀刺死了病友女儿。除了被判坐牢外,杨凤忠还要赔偿死者家属损失30多万元。

  案发前,杨凤忠在北京市京煤集团总医院门矿医院住院治病,他与病友女儿胡秀丽因开关窗户问题发生口角,胡秀丽打了杨凤忠面部一掌后离开医院。次日凌晨4时许,杨凤忠与
到医院看护病人的胡秀丽再次发生口角,并持水果刀刺扎胡秀丽颈部一刀,致使胡秀丽因左侧颈总动脉、左锁骨下动脉破裂,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庭审时,杨凤忠曾对是否故意伤人予以翻供,他说:“我没想扎她脖子,我和她没仇没恨,我扎她脖子干什么?”他的说法和在公安机关的多次供述并不一致。在警方讯问时,杨凤忠承认他当时骂胡秀丽时带出了脏字,胡秀丽急了,就打了他一巴掌。双方第二次发生冲突时,胡秀丽坐在他床边,他左手慢慢把刀打开,握在手里,胡秀丽对他说:“你还敢扎我怎么着?”他说:“那没准。”胡秀丽把脖子伸过来说:“让你扎,让你扎。”“话顶在这儿了,我就扎了她脖子,爱怎么着怎么着。”

  在病房做护工的袁某作证说,她听说杨凤忠和胡秀丽在10日晚8时许,因开关窗的事吵了架。8月11日凌晨3时许,胡秀丽到病房看父亲时,杨凤忠对胡秀丽说:“我这里等着你呢,你来打我吧。”胡秀丽就走到杨凤忠床前,坐在杨凤忠床上说:“大叔您还生气呢,您打我两下吧。”当时杨凤忠也坐在床边,后来她听胡秀丽说了一句:“你真扎。”就看见胡秀丽用手护着脖子跑出了病房,杨凤忠手里有一把小刀,刀上面全是血。

  杨凤忠的代理人曾提出,胡秀丽对惨案的发生负有重大过错。法院认为,杨凤忠虽与被害人胡秀丽产生过纠纷,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杨凤忠持刀伤人时,胡秀丽有严重过错行为。因此,法院对其辩护意见未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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