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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十年内连续强奸杀害女性 作案手段残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21:08 央视《法治在线》
男子十年内连续强奸杀害女性作案手段残忍

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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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法治在线》11月24日播出《公安部2005年第二号督办命案侦破纪实》,以下为节目内容。

  主持人:

  今天要给大家讲的是一个就近破获的特大系列强奸杀人案,在长达十年的时间内,犯
罪嫌疑人接连强奸、杀害了十余名年轻的女性,其杀害人数之多,手段之残忍,为内蒙古近二十年来所罕见。为尽快破案,公安部将此案列为2005年督办的第二号命案。下面,我们就请您跟随我们的摄像机一起进入案件的第一现场。

  公安部2005年第二号督办命案侦破纪实(上)

  2005年10月27日,

呼和浩特郊外

  2005年10月27日,这是呼和浩特进入冬季以来最冷的一天,十几名警察来到了郊外的这个荒坡上,在这片黄土之下他们挖出了一具尸体。

  在土坑旁边的一辆警车上,这名男子死死地盯着车窗外的举动,他是被押来指认现场的,警方认定此人在这里杀害了一名女性。他被内蒙古公安部门认为是最为危险的犯罪嫌疑人,追捕他的工作始于2005年初的一次报案。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2005年元月

  2005年元月二日的下午,一名女子向乌兰察布警方报案,称自己在两个小时前遭到了强奸。

  李铁丰:说她中午的12点左右,被一名出租车司机拉到一个旷野的地方,对她实施了强奸。

  这里就是报案人指称发生强奸的地点,这名女子说,当时她一个人打车外出办事,没想到出租车司机将车开到这里后,手持匕首,对她进行了强奸。随后,那名司机又开车继续前行,在一个拐弯处车速减慢的时候,这名女子推开车门乘机逃脱。她记下了那辆出租车的车牌号为蒙JY2230。

  李铁丰:她说得有鼻子,有眼,出租车的车牌号记得清楚,犯罪嫌疑人出租车司机一一个男性,警方接到报案马上对号入座,结果查到车主。

  让警方感到诧异的是,这辆出租车登记的车主是一名女性,名叫陈建英,为查清此事,警方试图与陈建英取得联系,但对方始终杳无音讯。

  时间到了下午四点,警方又接到了一起报案。

  李铁丰:在农村一个放羊的羊倌,在田耕里面赶羊的当中,发现积粪坑里面有一个可疑的东西,扒开一看是一个尸体。

  这个现场位于乌兰察布市郊外的一处农田,死者.很显然是被人杀害的。

  何瑞:当时尸体的情况是用电话线勒死,年龄大约35、36岁左右,一腿裤腿挺长的。

  一根二米多长的电话线,紧紧的捆住了死者的双手和脖子,造成其窒息死亡,法医判断,其死亡时间大概在中午十二点左右,进一步验尸发现,死者生前遭到过强奸。

  当晚十二点,死者的身份得到确认,她正是警方正在寻找的人—— 那辆蒙JY2230出租车的车主陈建英。

  警方对陈建英的家人进行了了解,把反映,元月二日一大早,陈建英就开车出去拉活了。而她被害时间,警方推测在中午十二点左右;在这个时间段内,有人驾驶着陈建英的出租车冒充司机,对另一名女性实施了强奸。

  李铁丰:这两个案子,警方自然而然就是并为一起案件,先杀害出租车司机,然后抢了出租车,用这台出租车实施了第二起犯罪。

  这只是警方的怀疑,他们还不能完全确定凶手就是同一个人,而眼下能够直接帮助警方寻找凶手的,就是从出租车上侥幸逃脱的那名女子了,因为她清楚的记得对方的模样。

  李铁丰:她描述犯罪分子当时年龄应该是27岁左右,身高是1米67,绝对没有超过一米七,说话语速很慢,讲话当中尤其跟女孩子说话当中总是面带笑容。

  根据受害者描述的这一体貌特征,警方开始在当地展开排查,寻找与之相符的男子,同时,警方也在寻找那辆车牌号为蒙JY2230的出租车,凶手也许会和那辆车在一起。

  元月六日,也就是案发后的第五天,警方寻找到了那辆失踪了的出租车。

  这辆车的内部,已被烧的面目全非,警方只发现了被杀害的车主陈建英的一些物品。显然,作案者有意销毁了可能留下了物证。由于烧车的地点处于一个废弃的垃圾场内,警方找不到任何一个目击者,没人知道是谁将这辆车开到了这里。

  而警方几天来对可疑人员的排查工作也是一无所获,凶手似乎躲藏在了人们的视线之外。

  妇女横尸街头,一份DNA鉴定能够帮助警方作出什么样的判断?

  发现出租车的第二天,2005年元月七日,乌兰察布下了一场大雪,当晚十点,警方接到报案,在市郊的一处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有人横卧在马路中央。

  李铁丰:那天天气非常冷,零下30多度,受害者就是头西脚东,面朝南,就是在公路的南侧,身上盖着自己的一个棉风衣,羽绒风衣。

  倒在地上的是一名的女性,已经死亡。当勘察现场的民警拿开盖在她身上的衣服时,发现这并不是交通事故,而是一起谋杀案。

  李铁丰:女青年上身整个衣服被犯罪分子从领口一直到要这一块,整个从里到外用刀挑开,左胸经过明显是被刀捅过的痕迹。

  死者的左胸有五处刀口,在民警发现她时,身体尚有余温,死亡时间可以判断在一小时之前,进一步尸检发现,死者被害前遭到过强奸,除此之处,警方没有发现其他的破案线索。

  李铁丰:手段残忍是一方面,给我本人直接的感觉,这个犯罪分子作案非常干练,多余的动作没有。而且就是尽可能少地给警方留下蛛丝马迹,就是发现他的蛛丝马迹。

  死者的身份随后被确认:高峰,25岁,乌兰察布人,警方调查发现,在元月七日下班后,她曾向同事说过,要回家看望父母,会是什么原因让她突然被害呢?

  从元月二日到七日,在短短五天内连续发生三起强奸案,两人被害,这让警方怀疑,三起案件当中也许存在着关联,在继续进行侦查的同时,警方把三起案件中提取到的一些物证送交公安部,作DNA鉴定分析。

  不久后,公安部发回的鉴定结果,证实了乌兰察布警方的判断,三份DNA的认定同一,也就是说,是同一个人制造了这三起案件!

  结合三起案件的发案特点,警方初步勾勒出了凶手的一些特征:其一,凶手熟悉当地的交通路线;其二,凶手拥有出租车这样的营运车辆。受害人高峰也许是在回家的路上,搭乘了凶手驾驶的出租车,而惨遭不测的。

  何瑞:我认为犯罪分子以出租车的名义,诱骗单身妇女上车,上车之后就上的贼船,他就实施犯罪,有这么一个幌子。

  根据这样的推断,警方开始了重点排查。

  乌兰察布市共有三千多辆出租车,还有五百多辆没有营运资格的黑车。警方对每辆车的司机开始逐一进行调查,同时,在大街小巷张贴公告,悬赏五万元缉拿凶手。

  他们隐隐地意识到,如果不能抓住此人,类似的凶案会再次出现在这个城市的某个地方。

  这个凶手是否是出租车司机?他还会再次出现么?

  时间进入到二月二十五日,警方的排查仍没有收获,而他们担心的事情又发生了。

  记者:

  就在乌兰察布警方对元月二日和元月七日发生的两起命案展开紧张调查的过程中,当地再次发生一起凶案,这里就是第三起命案的现场,警方从这个废旧的土坑里,发现了一具年轻女性的尸体。

  李铁丰:死者当时的状况是上边穿着红色的羽绒服,下边穿着浅灰色的牛仔裤。他当时原始尸体的体型是两个双手被捆绑,捆绑在左腿的下边,呈一种弯曲状态,

  从衣着的情况看来,直观的感觉,他也是遭到犯罪分子的性攻击。她下身的裤子后侧用刀全部挑开。

  在土坑的周围,散落着书包、笔记本和一些学习用具,警方从中发现了一张身份证,确定死者名叫张丽梅,23岁,呼伦贝尔人。在与其家人取得联系后,警方得知张丽梅于二月二十二日坐火车从呼伦贝尔来到乌兰察布,看望外祖母,但在下了火车后,即不知所踪,谁也不会想到,这个花季少女本应愉快的探亲之旅,竟会惨遭横祸。

  何瑞:胸部有刀伤,也把受害者强奸了,一看这个犯罪手段,我们一看2月25号这个案件,就显然和那两起案件认为是一个犯罪分子所为。

  警方推测,张丽梅在二月二十二日从乌兰察布下了火车之后,正是搭乘了那个凶手的车辆,由此踏上了不归路。随后的DNA检测再次证实了警方的这一判断。

  凶案的接连发生,在乌兰察布市造成了极大的恐慌,市民中间议论纷纷。警方的工作受到了质疑。那个潜伏在黑暗中的凶手,成为压在警方肩上沉重的压力。

  公安厅长:谁都有可能成为目标,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凶手屡屡作案,动机为何?

  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副教授 马皑:就是发泄欲望

  这是一种极度危险的心理倾向

  中国政法大学 马皑:不抓住他,他会连续作案

  法治聚焦 探求连环杀手的犯罪心理

  在五十二天的时间内,乌兰察布接连发生了三起命案,警方的技术检测认定这是同一个凶手所为,我们注意到,在每起案件中,凶手都对被害人实施了性侵害,然后再将受害人杀死。凶手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犯罪心理呢?

  马皑:并不是性变态,强奸后杀害很可能是为了灭口。

  在乌兰察布发生的这几起案件中,凶手选择的作案目标都是并不相识的女性,而他作案的目的似乎并不为了图财,因为警方在其中两起案件的现场发现,受害者身上的钱物并没有被抢走。

  马皑:凶手这么做就是为了发泄欲望,他的作案动机不明,不为财,也不是仇,这一点有点象去年轰动一时的杨新海案。

  杨新海案也是一个系列杀人案,这个凶残的杀手在四年时间里横跨四个省作案,达26起之多,有67人被其杀害,而他的作案动机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与杨新海类似,在乌兰察布制造一系列凶案的这个连环杀手,其作案动机似乎也很难让人理解,但可以判断的是,他的这种作案很可能会表现出某种连续性。

  马皑:类似这样的凶手,一旦得手就有侥幸心理,会连续作案。

  主持人:

  对于这样一个连环杀手,警方的侦破变得尤为迫切,因为如果不能将其抓获,类似的案件还会再次发生。那么这个连环杀手究竟藏身何处呢?警方在一步步的寻找中,发现了更为惊人的犯罪事实。明天的节目中,请继续收看这一案件的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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