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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才查出前夫有“车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4:30 重庆晚报

  本报讯离婚1年后,突然发现前夫隐瞒了一个“车队”没有分配。就在她起诉前夫时,前夫却反诉,要求她分担上百万的婚前债务。日前,江北区法院判决认定,前妻分配前夫的“车队”;前夫的巨额债务由于没有证据支持,认定不是婚前债务。

  小琴(化名)和前夫小刚(化名)在2003年8月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并约定解放碑的一个门面归小琴所有。小琴后来发现这个门面被设置了抵押,她感觉前夫在离婚时有
所隐瞒,就委托律师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小琴得知前夫竟然有6辆车,其中最好的车是风神蓝鸟和现代轿车,其余是微型车和面包车。车籍档案表明,购车时间均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此外,他们还查到小刚有3套房屋没有如实向法院坦白。

  今年初,小琴将小刚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被前夫隐瞒的婚前共同财产。不想,小刚反戈一击。他认为,其中3辆车是他借款购买的,离婚时已进行了分割,车辆归他所有;有一套房屋是在婚前抵给了他人,只是未过户而已。离婚前,他还分3次给了前妻60多万元,这笔钱也应该拿出来分配。

  小刚还说,他有106万元的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前妻也应当分担一半。

  昨日,承办法官谌贵福称,小刚提供的债务证据,有的未写明用途,相关债权人又未出庭作证,不能形成证据锁链。法院最终未认定这个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审理后确认,小琴应当分前夫婚前财产23万余元,小刚应当分前妻婚前财产14万余元。最终,小刚应当给小琴近9万元。

  (记者罗彬)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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