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贩团伙3年拐卖38名儿童 首犯被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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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9:01 南方都市报 | |||||||||
拐卖38名儿童 首犯判死 一个10人犯罪团伙在东莞3年作案31起,至今尚有12名儿童无法被解救 本报讯 昨日下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六一”特大团伙拐卖儿童案作出公开宣判:拐卖26名儿童的首犯刘建秋被判处死刑,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谎称养不起 一童卖一万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3月至2004年5月期间,刘建秋、刘洪强、梅波、邹世英等人单独或结伙,窜到东莞市寮步、大朗、东城等镇区的市场,乘3-5岁儿童单独在市场附近玩耍、身边无大人陪伴照看之机,即以买泡泡糖、玩具等为诱饵,拐带儿童到汕头市潮阳区,交由刘建秋、胡海平、陈虹、卢锦辉、郑英俊、黄玩伟、张秀等将儿童卖出,先后共拐卖儿童38名。在拐卖儿童时,一般故意向买主编造这些孩子是父母养不起才要卖掉的理由。一般一个儿童以1万元左右的价格卖出。 去年破案陆续有儿童获救 2004年6月,这一特大拐卖儿童案被东莞警方破获。今年3月初,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后又有团伙成员落网,被拐卖儿童陆续被解救。此案因此被东莞市中院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建秋、刘洪强、梅波、胡海平等10名罪犯拐卖儿童罪的全部事实中,除指控被告人刘建秋、胡海平的部分事实法院不予确认以外,其余指控的事实清楚,予以确认。其中,刘建秋、刘洪强、梅波、胡海平分别参与拐卖儿童26名、27名、9名、24名,被法院认定为主犯,其余6人为从犯。 两犯有立功表现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本案是一起由各被告人对拐、卖儿童的各个环节进行分工合作、实施一条龙式的犯罪,犯罪次数达31次,拐卖儿童38名,造成至今尚有12名被拐卖的儿童无法被解救的严重后果,各被告人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刘建秋、刘洪强、胡海平论罪均应处死刑,但鉴于胡海平属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法对其不适用死刑,且归案后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卖儿童,并有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的行为,刘洪强归案后也能协助公安机关捉获同案人,均应认定两人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刘洪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胡海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宣判后,10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宣判现场 女人贩听判后呼天抢地 昨日下午4时,在审判长的命令下,10名人贩子被法警押上法庭。主犯刘建秋低着头,默默地走上被告席,他看上去比自己实际41岁的年龄要苍老许多。4名女人贩红着眼睛,看上去都还比较安静。主犯胡海平在此前的几次庭审中以撒泼出名,昨天刚开始看上去很平静。 此次宣判的判决书多达74页,近5万字。审判长梁聪逐一宣读了10名罪犯拐卖38名儿童的31条累累罪行。在审判长长达15分钟的宣读判决书过程中,包括刘建秋在内的几名男人贩一直低着头,没有任何表情。胡海平等4名女人贩却一直不停地在抹眼泪,低声地抽泣。当审判长宣布胡海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时,胡再也忍不住了,号啕大哭起来。两名女法警赶紧制止,但是胡海平依然我行我素,边哭边嘀咕个不停。当审判长宣布闭庭的一刹那,原本直立坐着的胡海平顿时瘫倒在地,仰起脖子嚎叫起来。在两名女法警和身边同犯的拉扯下,胡才坐起来。随后反复多次从座椅上滑到地上。边哭,边冲着女法警和周围的记者叫喊:“我的孩子怎么办?我这都是为了养家呀!”面对记者的采访,胡海平也没有停止过大声嚎叫,嘴里反复念叨自己的孩子。直到最后被押离法庭,走上囚车,胡一直哭叫个不停。 男人贩刘建秋一言不发 与胡海平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另外一个被判死刑的主犯刘建秋。刘建秋自步入法庭开始,除了表示要上诉之外,就一直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当得知自己被判死刑后,刘建秋也只是两眼无神地看着判决书,最后一言不发地在判决书上签字画押。记者几次试图采访刘建秋,面对记者的提问,刘充耳不闻,只是用手托着额头,头慢慢往下沉,直到照相机无法拍到他的面孔。 上次采访刘建秋的时候,刘远比这次配合得多。记者得知他有4个孩子,他表示自己在拐卖别人孩子的时候,也想过别人会很着急,至于自己为什么还会做这种事,他总是以说不清楚为借口托词。 家长心声 被解救儿童家长:“这些人贩子都够枪毙的” 曾奎是被这伙人贩子拐卖的儿童之一。今年3月3日东莞中院公开审判该犯罪团伙时,曾奎还没有被解救出来,曾奎的父亲曾志伟无精打采地旁听了当时的审判。3月31日,东莞公安机关根据破获的线索,终于从汕头市潮阳区将曾奎解救出来,曾志伟全家才得以团圆。昨晚,记者采访了曾奎的父亲曾志伟。 记者将公开宣判结果告诉了曾志伟,他很惊讶。他告诉记者,他不知道公开宣判,如果知道的话,肯定会到法院旁听的。据悉,2002年9月9日8时许,刘建秋窜到东莞市桥头镇新城市场,见到曾奎(男,1998年5月13日出生,四川省铜梁人)在市场一卖水果摊档前玩耍,就以糖果引诱,将曾奎拐至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后刘建秋以9400元将曾奎卖给潮阳区某村民陈某。 得知宣判结果后,曾志伟感叹“这些人贩子都够枪毙的”。他说已将儿子送回老家上学,现在自己可以安心在东莞打工。曾告诉记者,“自从这伙人贩子被抓后,这一年多来,没听说附近有哪家孩子丢了,大家也都比较放心了。” 未被解救儿童家长:“结案了,还会救我孩子吗?” 许明才的儿子已丢了3年多。2002年1月1日,其子与曾奎一样在东莞市桥头镇新桥市场丢失。以往每次公安、法院有一点关于找到孩子的消息,许明才都会立即赶去询问。昨天的宣判,许明才并不知道,当记者告诉他的时候,许明才第一句话就是:“现在结案了,他们还会救我的孩子吗?” 记者从长达70多页的判决书里没有找到关于许明才儿子的一点信息,但是许明才却坚决相信“一定也是这伙人干的”,否则怎么会那么巧,在同样的地点丢孩子呢。许明才告诉记者,他到处打听,从刑警队那里得知他的孩子是被刘洪强拐走的,后来在周转过程中,有个中间人死了,线索就断了,所以不知道自己的孩子现在在哪里。 许明才一再请记者帮他多留意有关被拐孩子的信息。他很害怕现在宣判了,认为案子结了,自己的孩子也就解救不出来了。 对话 女人贩胡海平:“我的孩子怎么办?” 面对记者的采访,胡海平反复强调自己拐卖儿童完全是为了养家糊口,为了将自己3个孩子拉扯成人。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自己有孩子吗? 胡海平(以下简称“胡”):家里有个可怜的婆婆,公公死了,还有一个小叔子是傻子,丈夫也是个傻子,我自己有3个年幼的孩子。全部靠我自己养家。 记:怎么忍心去拐卖别人的孩子? 胡:不知道这是拐卖,我不懂,不知道拐卖(儿童)是犯法。我住的地方,很多人家都把自己的孩子丢了。 1995年,我自己就是被别人卖到我丈夫家的,丈夫家花了9000元钱才买到我。丈夫家太穷了,公公死了以后,都是邻居凑钱安葬的。我实在不忍心离开这个可怜的丈夫。 记:还记得你拐卖过多少次小孩吗? 胡:不记得了。(忽然,胡变得魂不守舍起来,号啕大哭。)我自己的孩子怎么办?我的3个孩子怎么办?……我完全是为了赚钱养这个家呀,为了将3个孩子养大成人呀。 记:你拐卖一个小孩能拿多少钱? 胡:很少的,都是随便买家给的。 记:你现在还怀有孩子? 胡:哪里有呀?已经打掉了。我那可怜的3个孩子怎么办呀? 一名女人贩听判后掩面而泣。 听完判决后,主犯胡海平跪倒在地,痛哭不已。 胡海平,女,外号“湖南婆”,36岁,小学文化,湖南省新晃人,案发前住汕头市潮阳区。因涉嫌拐卖儿童罪于2004年6月1日被羁押,同年7月8日被逮捕。胡海平参与拐卖儿童犯罪22次(均为同案人拐回儿童后参与贩卖儿童),拐卖儿童24名,破案后共有20名儿童被获解救,尚有4名儿童未获解救。法庭鉴于胡海平属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法对其不适用死刑,且归案后有立功表现,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