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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声音』(2005年11月25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9: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下回,宝马还撞谁?

  11月10日,北京一辆宝马车撞死了才来京工作一周的孙万忠(11月15日《北京晚报》);11月16日,南京一辆宝马撞死了白士宾这位解放军的少校军官(11月20日《江南时报》)。宝马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两起事故完整的最后结论尚未看到,一个可以肯定的结论是,都严重超速;此外可以肯定的结论是:撞死孙万忠的司机肇事逃逸,撞死白士宾的宝马司机酒后驾车。联想到2004年以来,频现宝马撞人的新闻,使得“今天你被宝马撞了吗”这样一句调侃味十足的问候语,几乎成了流行语;在宝马肇事这看似偶然的事件背后,似乎还有必然的成因。

  为什么这些宝马总是超速?车好,开起来爽,速度快了更爽,尤其是在超车而过的时候,在别人“过去一辆宝马”的注目礼中,感受的恐怕是最真切的爽。别人不敢超速,还可能因为怕挨罚;买得起宝马的不怕罚,接到罚单给钱就是。千金难买一个爽,自然就敢提速。至于是不是想到速度快了会撞人,想到撞死撞伤了人是要赔钱的,那就不得而知。要是因为不把赔钱当回事,面对生命,还是一爽了之;那么,“富而不仁”,才是真正的杀手。

  仗着有钱,酒后驾车;仗着有钱,肇事逃逸:这都可以成为一种假说,而且也都会有一定的说服力。虽然不开宝马,也会超速行车,也会酒后驾车,也会肇事逃逸……但当宝马频频成为这类车祸的肇事者时,拥有宝马者的素质、德性和背景,就很容易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尤其是有些人的钱,还有可能和钱、势捆绑在一起,“宝马”就成了人们拷问社会正义的理由。这回南京肇事车辆就有一个“苏AH0008”这样非同一般的车牌号,有人就想起了“哈尔滨宝马撞人案”,人们就担心交警部门的调查会否受到干扰,甚至对警方迟迟没将酒精测试结果告诉家属提出质疑。宝马,毕竟非同寻常。

  由宝马撞人而仇富,显然不对;而宝马因频频撞人须出车为慎,则没有什么不对。任何车都不可超速,宝马尤不可超速;谁都不能酒后驾车,开宝马尤须忌酒;肇事逃逸都须依法严惩,开宝马肇事逃逸自然也应绳之以法。否则,人们就会担忧:下回,宝马还撞谁?

  □慕毅飞《潇湘晨报》2005年11月21日

  “酒后乱性”?“腐败乱性”!

  “因酒后乱性,福建省建阳市某局长竟强行欲与酒店服务员发生性关系。14日,该局长因强奸未遂,一审被建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其实只要我们稍稍关注一下近来的媒体就会发现,这种某某长酒后如何如何的报道可谓比比皆是。

  这些某某长们何以都患上同一种毛病?何以都拥有同样一种爱好?何以敢于勇于酒后乱性、酒后失态甚至于酒后杀人?一言以蔽之,腐败乱性、权令智昏!有权就有人请喝酒,酒后必头晕,头晕,则迷糊;迷糊,则智昏;智昏,则自大;自大,则胡来;胡来,则再醉酒,再醉酒则必误己误民,危害国家危害社会,一条腐败乱性、权令智昏的腐败链就此形成。

  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说,陷入眩晕状态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的疯狂。与权力的腐败有所不同的是,权力的疯狂不是以权钱交易、权利寻租等形式实施对国家对社会的危害,而是伤害百姓危害社会,对抗国家权力和法律的变态施暴过程。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造福人民百姓,也能殃及无辜生灵。

  可当权力殃及无辜生灵,或权力遇到法律时,某些人如果还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以“酒后乱性”来作为理由,或“大罪化小,小罪化无”的时候,就必定在某些官员中导致权力眩晕,权力变态和权力疯狂。

  请记住这句话吧,居高不能头晕,千万别让权力眩晕成习惯!

  □东方尔《南国早报》2005年11月18日

  苦练出的“警察气质”?

  一名冒充警察诈骗、名叫陈进的男子近日被北京市朝阳警方控制,此后该男子告诉警方,他一直特别崇拜警察,因此收集了好多资料、成天琢磨,苦练“警察气质”。模仿多了,自己也就觉得是警察了。因为表演逼真使得大家对他没有丝毫怀疑,所以诈骗4年都无人怀疑他的身份。

  乍读到这一新闻,笔者觉得非常好笑,一个冒充警察诈骗的嫌疑犯,居然在被抓后自我吹嘘苦练“警察气质”!但是,在看了他苦练“警察气质”后的所做所为,我却不再有任何好笑的感觉,而只是感到可怕、感到悲哀,为警察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而忧虑!

  为什么这么说呢?让我们来看一看这个诈骗嫌疑人假扮警察身份都做了些什么,而他苦练的“警察气质”又是什么。

  据报道,修车从来不给钱、能帮助他人办理子女户口进京、能拿到海关罚没的名车名表,这些就是陈进所谓的“警察气质”。不要简单地以为,陈进只是个骗子,而他所谓的“警察气质”只是他用来骗人的手段,因此我们就没有必要把陈进所谓的“警察气质”当回事了。其实,其背后隐藏的东西更可怕,虽然陈进是个骗子,他所谓的“警察气质”也的确是他用来骗人的手段,但唯其如此,恰恰说明他所谓的“警察气质”在社会现实中一定程度地存在。我们可以这样设想,如果社会现实中的警察都像我们所憧憬的那样,是公正、正义的化身,那么,陈进还会用报道中的那些手段进行诈骗吗?而即使他还会用那些手段诈骗,但由于那不是社会现实中实际的“警察气质”,人们又怎么会受到他4年的欺骗而不怀疑呢?

  □苏煜《大众日报》2005年11月17日

『一周·声音』(2005年11月25日)

  

『一周·声音』(2005年11月25日)

  

『一周·声音』(200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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