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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线燃油附加明年4月再征、交通事故帮助热线今开6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0:30 北京娱乐信报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明年4月再征

  信报讯(记者闫峥)昨天,民航总局下发通知,将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的征收期限由2005年12月31日暂延长至2006年3月31日。

  由于油价持续在高位徘徊,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昨天下发通知,决定将现行民航
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的征收期限由 2005年12月31日暂延长至2006年3月31日,收取标准不变,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

  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已提前购买20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航班机票的旅客不再补收燃油附加费。

  交通事故帮助热线今儿开6小时

  信报讯(实习生杜法江)昨天本报交通事故帮助热线共接到读者电话近20个很多读者就事故后不能理赔的问题向律师进行了咨询。今天上午10时到下午4时的6小时内,本报交通事故帮助热线(63330276)将继续接听读者来电,为您值守热线的将是北京新达律师事务所的吴子君律师,在此时间段内欢迎广大读者拨打热线电话,向值守热线的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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