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是否优秀业主拥有评议“终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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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0:43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戴琳实习生黄丹丹报道日前,市房管局和市物业管理中心在报纸上向社会公示了无锡市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初审达标的15个项目,并请广大业主就物业管理质量、管理水平、收费标准、人员素质、群众满意度等内容进行评议。据悉,在媒体公示请业主把关的物管评优在无锡还是首次。 据介绍,无锡自1995年起开展部、省、市各级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
市物业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小区物业管理是否优秀,业主最有发言权。为了提高考评工作的透明度,使评出的项目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他们将考评预验收中初步达标的15个项目向社会公开,倾听群众的意见。广大业主可以通过拨打热线或上网向考评小组反映情况,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将按标准扣分,达不到评分标准的将被淘汰出局。由业主把关,行使“终审权”,充分肯定了业主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进一步促使物业公司提供更优良的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