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手机便宜猫腻也多提醒购买者:立字据,避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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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0:43 江南晚报 | |||||||||
11月13日,蔡先生在锡城汇利市场旧货区买了一只二手手机,价格800元。第二天发觉手机听筒的声音太小,换了一只三星二手机,后来这只手机又不能充电,没有信号。最终,摊主退650元给蔡先生,损失150元。二手手机消费者权益如何维护? 试机时正常,出门显原形昨天,记者走进汇利旧货区,发现购买者选购二手机的原因是价廉。但这些“比较新”的手机让不少购买者吃苦头。据很多消费者说,二手机有个很
一位二手手机经销商在无意中露了“底”:二手机都是淘汰机和毛病机,摊主低价收购后,通过一番清洁装饰和改版翻新后,能获得短暂的寿命,所以,二手机在摊主面前试机时一般是不会出现毛病的。 二手商品无“三包”无锡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说,国家规定的22大类商品的“三包”规定中不包括二手商品,因此,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维护二手商品消费者的权益,二手手机不在“三包”的范围之内,消费者发生有关二手商品的纠纷来投诉无法根据相关规定为他们维权。 “立字为证”维权有据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说,购买二手手机之前,最好当场先辨别试验。对所购二手手机今后的质量问题和保修问题,在成交前双方达成书面承诺,所谓“立字为据”。同时,一定要向摊主索要市场销售单,要求摊主将购买商品的承诺注明在备注中,必要时按照旧货管理条例来裁决问题。 (伊婷、实习生徐加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