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恋爱真骗钱一审被判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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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0:5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付艳)天津市福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瑞良以谈恋爱为名,从两名中年女子手中骗走148万元。近日,朝阳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决王瑞良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1.3万元,并责令其退赔148万多元发还受害人。 2001年12月间,42岁的王瑞良化名王君,通过北京一家婚介机构认识了40岁的张女士。王瑞良称自己已离婚3年,在国外多年刚归国,在天津、承德都有造纸厂,两人不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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