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研究生院要招港澳台考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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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0:5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要安排一定国家计划名额用于招收港澳台考生。这是记者从教育部昨天颁布的《2006年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面向香港、澳门、台湾招收研究生办法》中获悉的。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招生单位录取的香港、澳门、台湾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占用招生单位当年的研究生国家计划,在学期间的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的研究生相同。根据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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