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引发争端一锹砍进三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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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0:51 锦州日报 | |||||||||
俗话说,斗胜是祸,饶人是福,因为一朝之念不能忍,黑山县卢某一家既赔了对方3万元,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件事究其原因,竟是农村司空见惯的排放猪圈污水引发的邻里纠纷。 8月14日上午8时许,黑山县绕阳河镇某村刘某与邻居王某共同往外排放猪圈污水,由于污水漫流,引起前院兰某不满,双方因此口角谩骂。兰某的儿子杨某在屋内听到母
10月26日,黑山县人民法院收案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认为,被告人卢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足额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卢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