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污水引发争端一锹砍进三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0:51 锦州日报

  俗话说,斗胜是祸,饶人是福,因为一朝之念不能忍,黑山县卢某一家既赔了对方3万元,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件事究其原因,竟是农村司空见惯的排放猪圈污水引发的邻里纠纷。

  8月14日上午8时许,黑山县绕阳河镇某村刘某与邻居王某共同往外排放猪圈污水,由于污水漫流,引起前院兰某不满,双方因此口角谩骂。兰某的儿子杨某在屋内听到母
亲与刘、王的吵骂声后,手持木制锤把来到院外,刘某的丈夫卢某以为杨某是来帮其母亲打架,挥锹照杨某砍去,杨某抬手阻挡时右手小指被砍伤。经黑山县公安局法医鉴定,杨某外伤后右小指近节粉碎性骨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民事赔偿部分,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人卢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杨某各种经济损失3万元。

  10月26日,黑山县人民法院收案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认为,被告人卢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足额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卢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