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病瘫痪 丈夫却不掏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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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1:10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丽 线索提供 于晓东)日前,银川市西夏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丈夫拒绝为妻子治病的婚姻纠纷案。原告温女士因患脊椎病治病欠债2万余元,病情现虽有好转,但仍需继续治疗。谁料其丈夫张某知道她重新站起来无望的结果后,拒绝为妻子治疗,并拒绝偿还妻子治病所欠的债务。妻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及时开庭审理,依法将被告张某的工资卡冻结,偿还了原告债务,并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夫妻间在共同生活中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爱护,在一方因患病、伤残或其他原因生活有困难需要另一方扶养时,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应当履行扶养义务,在经济上给予帮助,生活上给予关心照顾,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