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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收到两民警短信 被疑协助强奸者串供(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3:44 重庆晚报

  

少女收到两民警短信被疑协助强奸者串供(图)

  受害少女展示手机上的可疑短信

  “我争取明天上看守所……让他给你说话……我是冒风险在帮你的,今后我也关照你们的……”

  “现在已下班了,要不我是不会拿手机让他给你打电话,别人发现后,我就要下课,风险太大了……”

  “你太不讲信用了,且是帮助你的朋友不坐监狱。”

  这些短信,至今保留在14岁少女惜惜(化名)手机中。本报记者调查核实,给惜惜发短信的警察是:张宗华,41岁,巫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刑警;黄功平,39岁,巫山县公安局巫峡镇第二派出所指导员。从当地公安机关获得的信息表明,发短信期间,他们均在承办与惜惜相关的案件。

  昨日,惜惜告诉律师,去年她曾遭强奸,之后被挟持到海南省卖淫;收到短信后,得知强奸者被抓,但两个办案警察先后给她发出这些短信,被疑协助强奸者串供。

  少女父亲反映警察串供

  惜惜是巫山县人,被强奸时未满14岁。她父亲是农民,姓吴。23日,记者与本报律师团律师赶到巫山县,围绕短信的前前后后展开调查。

  在律师调查笔录中,有惜惜讲述的以下内容:去年12月下旬,她下晚自习后,被当地青年周宓拖到旅社强奸;次日,她遭挟持到

奉节县一酒楼,被周宓毒打后卖淫;她父亲闻讯赶到奉节时,周则把她带到海南省被迫继续卖淫;今年4月底,周宓被巫山警方抓获。

  自称是惜惜男朋友的周宓被抓后,一连串让惜惜和家人困惑的问题由此产生——她先后接到办案民警发来的几条短信,并给周宓写信,说当初是自愿与周宓发生性关系,去海南省卖淫也是自愿的。

  惜惜的父亲称,得知女儿被强暴和遭挟持卖淫的事后,他向警方报案,并租车赶往奉节和深圳等地寻找。今年5月,女儿回家后,他见到女儿手机中保存的短信便觉得可疑。

  惜惜昨在接受律师调查时强调:周宓被抓的事,是黄功平打电话告诉她的,然后在电话中让她与周宓通话;周宓被羁押于看守所后,黄功平又打电话叫她与周宓通话;未离开海南前,张宗华给她打电话,并叫她不要告周宓。

  惜惜的父亲认为有人在为周宓开脱罪责,发短信的两个警察涉嫌违法犯罪。据巫山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罗芳莉介绍,就惜惜被胁迫卖淫一事,“曾考虑是否追诉周宓胁迫他人卖淫,检察院曾退给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事发海南,证据收集有难度,因此警方提供的证据不到位。”

  副局长:短信有勾兑之嫌

  针对惜惜的投诉,巫山县公安局纪委已展开调查。记者从巫山县检察院有关部门获悉,该县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已接到同样的举报材料。

  本月23日,巫山县公安局副局长吴波就惜惜手机中保存的6条短信,与记者展开对话: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对这些短信内容怎么看?

  吴波(以下简称吴):这种事情看怎么说。

  记:黄功平和张宗华为什么发短信?

  吴:那个女娃儿(惜惜)被家长带来要告被迫卖淫。他们主要是想通过女娃儿抓住嫌犯。发短信的初衷是好的,有时候是工作中的一种策略手段。

  记:受害人家长认为,警察发的短信内容是协助串供?

  吴:摆到桌面上说,这种事好像是有警察跟他人私下勾兑嫌疑。

  记:之前,你是否知道短信内容?

  吴(叹气):他们(惜惜、黄功平和张宗华)之间怎么联系不太了解,我只是强调尽快破案,对内容和方式不太了解。

  民警称发短信是为破案

  采访黄功平是在他办公室进行,其间有群众推门办事被他建议“下午来”。整个采访过程长达近1小时。其间,黄提出请记者吃午饭,被拒绝;黄与张宗华通电话后,他转述张宗华正接受县公安局纪委调查的说法。

  未见到张宗华前,黄功平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希望记者对采访短信的事不作报道。对张采访后,黄再次提出请记者吃饭,并希望张作陪。在县公安局楼道、大厅和大门外,黄功平又执意请记者吃饭,并强调是“私人请客”。

  黄功平去年从惜惜住的镇派出所所长岗位上调到巫山县巫峡镇第二派出所当指导员。据他讲,调任现职前,周宓便经常惹是生非,是派出所的常客。他们认识。

  谈及短信的事,黄功平先讲了跟周宓有关的一桩伤害案。然后,他称,周宓被抓后,提出“跟女朋友(惜惜)打电话”,他“就借手机给周打电话”,他发短信的目的为抓住另一个嫌疑人。

  “发短信的事,我请示了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吴波。我为什么要给她(惜惜)抓住把柄?为什么要冒这种风险?我用党性和人格保证确实是为了破案,但短信内容的确让人产生怀疑。现在想起来,发这种短信不值得,没得意思。我要去找她父亲交换意见,这家伙居然把我告到重庆去了。”

  “我也想不通,案子办得恁漂亮,但被人告。是她(惜惜)多次给我打电话,请我让她跟她男朋友(周宓)通话。……为了工作,这样做不值得,太不值得;发短信确实让人不可理喻。”黄功平说完连声叹息。

  惜惜保留的6条短信中,内容为“你太不讲信用了,且是帮助你的朋友不坐监狱”的短信便是发自另一办案民警张宗华的手机。张对自己发短信的成因,同样像黄功平那样先告诉记者那桩跟强奸者有关的伤害案。

  接下来,张称,周宓被抓获后,黄功平把惜惜在海南的手机号码告诉了他,他发短信的动机是:让惜惜配合工作,想把伤害案的另一嫌犯抓获;发短信是破案采取的手段之一,他在这方面没有违规。但张否认给惜惜打过电话。

  据了解,今年初,惜惜的父亲曾就女儿被强奸、被迫在海南卖淫等内容,向巫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报案。当时的中队长叫贾军。采访完张宗华后,记者于本月23日中午时分与贾军联系。贾称,中队受理报案后,于今年春节后数天移交刑警大队,张宗华是知道惜惜被强奸和被迫卖淫的事的。

  记者把此信息告诉张宗华。他说,惜惜被强奸等事,他是在今年6月看到检察院转来的材料后才知道。

  不料,当记者下午再次联系贾军时,他却称“案子是6月份移交的”。

  家长说法

  即将离开巫山县城时,惜惜的父亲拦住采访车,大胆吐露他对两个警察给女儿发短信的看法,他怀疑可疑短信帮助周宓逃脱了比强奸罪更为严厉的胁迫卖淫罪。

  他说,支撑这种看法的理由是:女儿在海南省被胁迫卖淫遭遇,是得知周被抓、收到警察发的可疑短信后才得以结束;临回巫山前,女儿为何能知道周宓被关在看守所,且能按准确号房寄信,说跟周宓“耍朋友”;查阅了刑法,胁迫卖淫罪刑期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最高可判死刑。

  律师点评

  沈仁刚,重庆功伟律师事务所律师,此次随本报记者前往调查的律师团成员。昨日,他就调查情况结合法律法规,发表看法——

  惜惜被胁迫卖淫一案,今年初,巫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就接到了报案相关材料。换句话说,刑警大队理应知道惜惜为本案受害人,即被解救对象。然而,警方在今年5月与惜惜联系上后,未采取任何解救措施。

  惜惜系周宓强奸后,与周宓一道在奉节县及海南省卖淫。如果惜惜与周宓系耍朋友关系,从情理上讲,周不会将自己女朋友送去从事卖淫行为。同时,惜惜如真要帮助周宓,只需将其他犯罪嫌疑人说出即可,惜惜无需通过给被羁押在看守所内的周宓写信方式,证明二人是耍朋友关系。此举无疑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就两个警察给惜惜发短信内容看,确有不当之处,综合本案其他情况,让人有警官与犯罪嫌疑人串供,并要求被害人做伪证嫌疑。但实际案件侦办情况中,确有为案件侦破而采取的一些特殊侦查手段。

  惜惜收到的短信为何种情况?应由有关部门具体调查后方能确定。

  记者黄艳春/文姚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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