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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请朋友强奸妻子 妻子不堪忍受向警方报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4:34 三晋都市报

  11月25日,第七个“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在我国又称“反家庭暴力日”。

  小芳,一个饱受丈夫7年非人折磨与凌辱的女子,今年9月向警方报了案。逃出“魔掌”获得新生的她,近况如何?

  丽红,结婚17年来,经常无辜遭受丈夫的谩骂与殴打,今年7月底,她不堪忍受向法
院起诉与丈夫离婚,但和解的假象让她再次跌入暴力的深渊。

  一 个勇敢地解放了自己,一个选择了继续隐忍。两个女人,相似的遭遇,不同的结果。她们的生活轨迹能给身处家暴阴影下的女性什么样的启示呢?

  噩梦7年

  让别人强奸自己的妻子,并胁迫妻子拍裸照,若不是亲眼见到受害者,记者不会相信这是真的。

  小芳是晋中市某国营企业一名普通工人。因为右腿有残疾,她很自卑,觉得自己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包括婚姻。1997年,经朋友介绍,她认识了同厂比她大6岁的张亮。交往不到一个月,两人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的小芳开始了炼狱般的生活。丈夫白天衣冠楚楚,一副正人君子模样。晚上却狰狞残暴,在性生活中变态般地虐待她,小芳的隐私部位留下了永远除不去的疤痕。

  尽管丈夫暴露了残忍的本性,但生性懦弱的小芳觉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能忍就忍忍吧,或许生了孩子,他会变好呢?”

  1998年8月,小芳怀孕了。这时,丈夫向她提出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要求——生完孩子,与自己的朋友过性生活。

  小芳骂丈夫无耻,丈夫竟不顾她怀有身孕,将她摁在床上一顿暴打。“生完孩子就由不得你了!”打完后,丈夫摔门而去。

  2000年4月的一天深夜,小芳正搂着10个月大的儿子在自家大卧室睡觉。喝得酩酊大醉的丈夫回家了,还领来一个朋友乔斌。进门后,丈夫让乔斌先到小卧室休息。他回到大卧室,要求妻子陪乔斌睡觉。小芳不从,丈夫强行把她的衣服扒光,抱到了小卧室里……

  此后,丈夫先后把郭林、刘瑞频繁带回家,与其“共同享用”妻子。面对丈夫和其他三个男人的轮番奸污,小芳反抗过,但每一次反抗都会招来丈夫更加暴虐的毒打。

  张亮学过美术,喜欢拍照,还喜欢玩电脑。每个月近两千元的工资让他挥霍殆尽:

数码相机3部,笔记本电脑两台,打印机两台,还有一台“爱普泰克网易拍”的数码摄像机。而这一爱好最直接的表现形式竟然是强迫妻子拍裸照,美其名曰“为青春留念”……

  自从有了电脑,张亮彻夜不眠地浏览黄色网站,从中学习了很多“技巧”,让妻子实践。

  今年11月23日,曾在小芳报案时做笔录的当地派出所刑警中队队长赵瑞昌对记者说:“张亮的行为让人难以启齿,民警们听完张亮的陈诉后,都想狠狠揍他一顿,简直是禽兽不如。”他想不通,小芳上班的地方与派出所仅一墙之隔,小芳并没有被丈夫限制人身自由,为什么在受到非人折磨7年后才报案呢?“如果她能早点报案,悲剧就不可能发生。”

  “我一个人站在雨里,不知道是眼泪还是雨水,我不希望自己再受到任何伤害,所以,只有把自己的痛苦深深地掩埋。”小芳平时喜欢摘抄一些优美语句,报案前,她在自己的摘抄本上,写下了这么两句话。

  今年9月8日深夜,小芳再次被丈夫毒打后逃出家门,两天后她得知,丈夫已经两次跑到娘家闹事要人。

  “娘家也不敢回了!”小芳踟蹰街头,泪水汹涌。

  “只要不连累家里人,自己的面子又算得了什么?”9月11日上午,她犹豫着走进了当地派出所,向警方诉说了丈夫的恶劣行径。

  走出牢笼

  今年32岁的小芳,穿着朴素,扎着一个马尾辫,走路稍稍有点跛。11月23日,记者找到她家时,她正和6岁的儿子吃午饭。饭菜很简单:米饭就着一盘

西红柿炖白菜。“儿子就喜欢吃这个菜。”她对记者笑笑说。

  小芳报案后,她的遭遇在有两万多人的厂子里传开。人们像看怪物一样瞅着她。谁也不相信,一向口碑很好的张亮竟是个衣冠禽兽。

  报案后,小芳把自家防盗门的镂空部分用铁皮堵了个严严实实,她轻易不给人开门。

  当时逃离家门时,若不是张亮在娘家闹事要人,小芳并没有想去报警:“能躲一辈子就躲一辈子吧。”

  小芳家两室一厅的房子是单位分的,

客厅里摆着一张双人床。家里有些零乱,地上撒着些小米。

  “丈夫每个月近2000元工资,自己只有400多元。我当时想,离开他,我以后咋过?我不希望孩子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里,所以尽量把他伺候得好好的,但这样的家庭并没给孩子带来快乐。”小芳说,离开张亮后,自己轻松了很多,原来,一个人同样可以生活得很好。与儿子独自生活了两个多月的小芳,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6岁的儿子鹏鹏让小芳很自豪,“我上班顾不上管他,每天,他就自己上学、放学,自己拿钥匙开门,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做作业,还帮我扫地、擦桌子。”

  “儿子是我的希望。一个人过也无所谓,我要把儿子好好抚养成人。”本不爱逛街的小芳每个星期天都要带儿子去公园玩,她要让儿子与其他小朋友一样健健康康地成长。当记者问鹏鹏是否想爸爸时,鹏鹏果断地说:“不想。他老打人,太不像话了。”。

  2005年9月下旬,张亮与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正式批捕。

  过一段时间,小芳将申请法院解除她与张亮的婚姻关系。

  小芳把丈夫“送”进局子后,60岁的父亲在她的摘抄本上写下了一段话:“你与他7年的结合,是可怜的历史,悲惨的历史,失去灵魂和自主、自由的历史,这一切都已成为历史,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不必后悔,更不必自暴自弃,希望你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女人,弱者不是你的名字。不要依附任何人,自强、自立,才能活出生命的尊严。”小芳希望把这句话送给所有的女性。

  深陷苦海

  “是报社吗?请你们帮帮我,我丈夫老打我……”电话那端,一位妇女急切的声音传来。这是9月初,记者接到的一个电话。对方说,她是榆次人,从家里偷偷溜出来给报社打电话,不能多说,具体情况可与她妹妹联系。给记者留下她妹妹的电话号码后,她匆匆挂断了电话。

  她叫丽红,今年38岁。住在榆次区长宁镇某村。丽红姐弟5个,她是家里的老大,因为父亲有关节炎不能下地干重活,她家经济拮据。不得不早早辍学回家,帮父母分担生活重担。21岁时,她经人介绍嫁给了长宁镇人二狗。丈夫经常借口打骂她,有一次,竟然用酒瓶砸向她的脑袋,一道长长的口子,血流如注……

  丈夫对她的打骂几乎成了家常便饭。笤帚打断了,就用木棒,木棒折断了,就操起铁簸箕、菜刀背打。二狗对打老婆上了瘾,他不高兴时要打,高兴时也要打;她声音大了挨打,不出声还挨打。丽红原本是一个自信而有主见的人,丈夫的打骂让她越来越自卑。“凑合过吧,他就是那个脾气,打到他打不动的时候,他也就不打了。”然而,她的隐忍并没有让丈夫停止暴力。

  丽红也曾多次闹到村委会和乡政府,要求离婚。丈夫跪地求饶,并信誓旦旦写下了一沓子保证书。

  “为了两个孩子,既然丈夫说改,就这么凑合过吧。”丽红想。

  今年7月底,丈夫认为17岁的女儿不听他的话,对女儿劈头盖脸一顿毒打。丽红上去阻拦,被丈夫扭折了手腕,她带着伤离家出走。

  娘家在同一个村,但她不能去。她漫无目的地走到哪儿算哪儿。后来,她拨通了榆次区妇联的电话。妇联副主席任秀花亲自带人到村里了解情况,确认属实后,征求丽红的意见,看她是否愿意继续与丈夫生活。丽红表示想离婚,妇联为她聘请了律师,并帮她向女子法庭交了420元诉讼费。第一、二次开庭,丽红担心丈夫报复,没敢出庭。第三次,她和丈夫双双到庭,表示愿意和解。法院尊重他们的意见,当庭撤诉。

  丽红想着,通过这次离婚,丈夫应该有所收敛,没想到,回到家里,丈夫恼羞成怒,对丽红又是一阵毒打,她的腰当时便被打得不能动弹,女儿要去找医生,被丈夫喝止。女儿只好偷偷从外面买了几片去痛片给妈妈吃。丈夫认为是丽红的娘家人在挑拨离间,让她与娘家断绝一切来往,甚至不允许他们互通电话。

  11月22日,丽红的妹妹丽珠与记者在榆次见了面。她说,姐夫生性多疑,姐姐现在不敢见任何人,她担心这些人走后,会换来丈夫更激烈的殴打。丽珠告诉记者,几次闹腾,姐姐认命了,她曾跟自己说,“如果哪天我被打死了,那是我命短。”

  丽珠带来了一封信,是丽红在9月21日写给中央电视台《半边天》栏目主持人张越的,但这封信一直没有寄出去。丽红用的信纸是8岁儿子写日记的卡通纸,在信中,她这样写道:“……父母家穷,没有地位,没有经济来源,活成今天的下场。我在这个家奴隶一样地活着,我不甘心,但我又想不出解脱的办法,一双儿女生活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脸上没有了笑容……我盼望孩子们长大,却又怕他们长大。丈夫是个无药可救的魔鬼,我恨他,但为了儿女,我又无可奈何,我常常责备自己,是我一错再错……”

  临分手时,丽珠告诉记者,丽红的女儿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的阴影,已离家出走一个月……

  谁撑绿阴?

  在采访中,无论小芳还是丽红,逃离家门后都不知该去向哪里?丽珠问记者,如果姐姐跑出来,能不能为她提供一个姐夫找不到的住所。记者无言以对。

  长期以来,人们把家庭暴力错当成两口子之间的私事不愿介入。一些政策制定者也总在指责妇女不自强、不自立,因此,从政府到社区,都缺乏必要的救助措施。有专家指出,对于家庭暴力,必须进行早期干预。而早期干预就要有一个庇护所,一方面让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有一个去处,另一方面也能使处于激情状态的双方有一个缓冲。统计显示:许多伤害案是在施暴后24小时内发生的,有的是因妻子无处藏身,被丈夫毒打致死或致残;也有的是妻子抱着一了百了的心态,在激情状态下“以暴治暴”,杀死丈夫的。因此,让受虐妇女临时有一个栖身之地,别人再去做工作,就有可能避免更多的恶性事件。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其他城市已相继建立了“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该中心专为那些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回家居住极有可能发生意外,生活确有困难,具有该市户口的受害妇女,提供一个临时的安全避难场所。并对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提供心理、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及法律援助,使她们勇敢地面对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摆脱家庭暴力的威胁和困境。真正起到了为家暴受害妇女维权的“娘家人”作用,而这些机构的建立是和当地政府官员的积极观念分不开的。遗憾的是,我省现在尚属空白。山西省妇联妇女权益维权部部长张苏丽说,成立庇护中心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所以暂时不可能实现。

  可喜的是,即将在12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将家庭暴力纳入:“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受害妇女提供援助。”(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何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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