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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陈述感动6旬受害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5:18 新民晚报

  60岁的潘大妈被一辆拖拉机撞残,拖拉机手负事故全责。在事故理赔期间,拖拉机手不幸患上绝症,再无心思和精力去保险公司交涉索赔。于是,潘大妈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代为行使权利,使自己得到赔偿。

  日前,南汇区法院调解了这起“代位权”案件,潘大妈从保险公司得到了5.7万元赔偿,而拖拉机手也得到2.3万元的赔偿。

  车祸引发赔偿案

  2003年2月20日下午3时许,潘大妈在南汇区盐朝公路东海镇车站等候公共汽车时,不幸被冲上人行道的一辆手扶拖拉机撞伤,事故造成她半身瘫痪,被鉴定为一级伤残。

  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倪先生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倪先生东挪西凑,前后拿出了十万余元治疗费。去年4月,倪先生不幸患上绝症,为治病也负债累累,再也无力支付潘大妈的治疗费。同年5月,潘大妈将倪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再赔偿其经济损失11万余元。去年10月,南汇区法院作出判决,由倪先生赔偿潘大妈医疗费等十万余元。今年上半年,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身患绝症的倪先生确无偿付能力。但不久法院查明,倪先生所驾驶的拖拉机投保于某保险公司,他可以得到8万元的赔偿款。

  肇事者妻伤心陈述

  然而,当法院通知倪先生,要他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时,倪先生认为自己治病要紧,再说即使索赔成功,所得到的赔款大半要给潘大妈,因此表示“坚决不去”。执行法官做了大量工作,他就是不肯在理赔手续上签名。

  此时保险公司表示,启动理赔程序,必须由投保人申请签名才能进行,否则一切免谈。鉴于倪先生对车辆第三人责任险申请索赔怠于履行,潘大妈无奈之下,于今年7月19日,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从保险公司直接得到赔款8万元。

  案子到了法院后,倪先生因患病无法出庭,由其妻作为第三人到庭。法庭开庭时,倪先生的妻子在庭上陈述说:“车祸发生后,我们一家拿出全部积蓄并举债支付了潘大妈的医疗费,现在丈夫患了晚期癌症,正急需用钱,而申请理赔,我们又拿不到一分钱……”说着说着哭了起来。

  法官奔波来调解

  一方是身患绝症的肇事者,肇事者的病情对他全家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倪先生平时靠开拖拉机维持全家生计,是家里的顶梁柱,患病后又是手术又是化疗,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而另一方是半身瘫痪的受害者,目前由年迈的老伴照顾,而老两口退休金加起来才1000多元,许多费用要支出,生活也非常困难。

  根据这些实际情况,法官不就案办案,不机械办案。下一纸判决书容易,化解好两家人的矛盾更重要。为此,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地来回奔波于双方当事人之间,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法官的真情,加上肇事者妻子在庭上令人揪心的哭诉,终于打动了潘大妈。最终,8万元的理赔款,由潘大妈得5.7万元,倪先生得2.3万元,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

  本报记者江跃中通讯员富心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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