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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办副主任挪用28万公款追求女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6: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 为了追求女朋友,某大学校办公室副主任顾某以教育培训等名义,竟挪用公款近28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处顾某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顾某今年41岁,在同事眼中是个极其爱面子的人。与前妻离异后,顾某曾因为觉得“年纪大了还没孩子,是件没面子的事”,竟然在填写干部履历表时,硬编出了个“儿子”来蒙骗周围的同事。从2003年4月起,顾某开始追求同校的一位年轻女教师。据顾某交待,为
了得到对方欢心,自己花费了六七万元。不但经常带着这位女教师到商场购买高档手机和各种名牌服装,还在对方过生日的时候,一次性送出2万元现金做“礼物”。但由于对方对顾某“还是没感觉”,顾某的“金钱”攻势还是以失败告终。

  此后,经人介绍,顾某又认识了另一名女青年高某。这次,顾某进一步加大了“金钱攻势”的力度,为了应付巨大的开销,从2003年9月至2004年1月间,顾某利用自己负责管理党费的职务之便,先后以组织学习班到外地考察、组织党员培训和党员表彰会、慰问困难党员等名义,编造资金用途报告,提取公款15万余元归个人使用。此外,顾某还利用2004年1月间,自己为因故出国的出纳员代为保管保险柜钥匙之机,从保险柜中取出12万余元个人私用。

  今年3月24日,财务人员经过银行对账,发现了账务上的诸多问题。迫于压力,顾某向校纪委工作人员交代了挪用公款的事实。在顾某的办公室里,工作人员发现了厚厚的一大沓发票,其中包括打车发票1.8万余元,餐费发票5.6万余元。

  在接受纪委审查期间,好面子的顾某因为“不好意思说钱被女朋友花了”,竟然专程求助一位好友,请对方帮忙撒谎称“钱是借给自己买房了”。顾某的这位好友禁不住顾的哀求,只好答应了他。案件被移送到检察院反贪局后,朋友发现“事情大了”,于是赶紧向检察院澄清事实。无奈之下,顾某这才向检察官承认,自己挪用的近28万元公款,大部分都被自己“送”给了女朋友。王萍 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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