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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误写为6爱车成“脏车” 南宁一车主年审遇离奇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1:34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邓师炜 实习生韩刚)南宁市民刘先生日前驾驶自己的轿车去年审,意外发现两年来自己一直使用的爱车,在检测中心的电脑档案里莫名其妙地成了“被盗抢车辆”,轿车因此无法通过年审。有关部门经过调查最终确认,这是有关人员误将另一辆失窃车车牌号中的“0”写成“6”,才导致刘先生的爱车成了“赃车”。

  11月22日,南宁市民刘先生开着自己的小轿车,到南宁市机动车检测中心城北
站进行车辆年审。当他准备交费时,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这辆轿车在2004年有报案记录,属于被盗抢的车辆。刘先生大吃一惊,车子从2002年买回来后,除了偶尔借给亲友外,一直是他自己在开,怎么会突然变成了“被盗抢车辆”?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核实电脑资料后告诉刘先生,2004年有人在南宁市朝阳派出所报案,说该车被盗抢。在电脑记录上显示的“被盗抢车”,的确是刘先生的车牌号。刘先生赶紧打电话询问曾经借用过此车的几个亲友,然而他们都说从来没有去报过案。

  到底是工作疏忽?还是被人作弄另有内幕?23日上午,刘先生带着疑问来到南宁市朝阳派出所。派出所刑侦中队的李队长了解情况后,到档案室查阅报案记录,记录上显示,2004年1月4日,一个叫“刘彬”的男子曾到派出所报案,说自己的轿车在上海路被盗,从记录显示的资料上看,“被盗车”就是刘先生的这辆车。刘先生认真回忆,确定自己认识的人中没有一个叫“刘彬”的男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派出所的同志表示需作进一步调查。

  24日上午9时,记者陪同刘先生来到南宁市兴宁区刑侦大队,刑侦大队一工作人员解释说,2004年1月,确实有人到朝阳派出所报告汽车被盗,被盗的车为桂A-××0××,而刘先生的车是桂A-××6××,两车牌号仅一字之差。由于工作人员登记时书写不规范,把“0”写得很像“6”,导致刑侦大队在录入案件信息时操作有误,将被盗轿车的车牌号误录为桂A-××6××,刘先生的车因此成了“被盗抢车辆”。为了让刘先生的车能及时通过年审,刑侦大队重新修改了文字记录,并开出证明材料,让刘先生到南宁市公安刑侦支队修改网上资料。

  当日上午11时,刘先生来到南宁市公安刑侦支队对策科。一姓韦的工作人员审阅证明材料后,对网上资料进行修改,刘先生的轿车的“被盗记录”被注销了。

  25日上午,刘先生的轿车终于通过了年审。

  编辑:韦怡 作者:邓师炜 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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