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收到“中奖信”并非撞大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8:33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1月25日讯(通讯员王云鹏原海英记者魏传强)以中大奖为诱饵,骗取邮寄费、托运费、手续费等非法利润。近期,这种“中奖”骗局有所抬头,省消协今天就此发出消费警示。

  今年6月份,许多烟台的消费者接到印有“幸运酬宾”活动中奖信函,信函上称活动主办单位为三星公司,协办单位为“山东烟台中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上特别注明该活
动由烟台市工商局、公证处、消费者协会监督公证。随后“中奖者”拨通材料上所印专线电话,对方要求:如果要现金,则需先交1200元手续费,由他们负责将奖品拍卖;如果要奖品,则要交780元托运费。根据消费者咨询投诉,烟台市工商局、消协立即着手调查,发现信函上提及的协办单位根本没有注册,而北京三星公司人士答复,企业根本没有举办任何酬宾活动。随后,工商部门对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了处罚。

  省消协人士提醒,收到中奖信函的消费者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另外,消费者可以通过查询电话号码进行核实,或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切莫盲目拨打当事人预设的所谓专线电话,这样就不会轻易掉进骗子设下的陷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