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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深夜与女人频通话,妻子侵犯隐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8:35 南京报业网

  □实习记者曾亚莉金陵晚报记者眭军杰

  【金陵晚报报道】方小琴走出江宁法院,虽然憔悴但掩饰不了轻松,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终于解脱了!”而在3小时之前,她并没有决定和丈夫离婚。

  方小琴这两年来的工作,一直是设法挽留丈夫的心。

  捧着丈夫与一女子厚厚的通讯录,方小琴叹息着:“我与岳强结婚18年,去年才补领结婚证。但没想到,刚领了结婚证,却等来丈夫的离婚起诉。”

  妻子的调查

  方小琴说,翻着那本厚厚的通话记录,让人很难想象这是一个40岁男人的“狂热”。上面密密麻麻的电话记录,都是子夜时分丈夫与另一个女人通话的实证。

  “律师告诉我,在法律上,这不能作为丈夫有情人的充分证据。但这频繁的、每夜长达三四个小时的通话彻底扰乱了我的正常生活。但凡看过电影《手机》的人都应该知道,岳强与那个女人是什么关系!”

  于是方小琴开始了自己的调查。

  方小琴首先打印了丈夫的手机通话记录,虽然子夜时分集中显示了一个号码,但凭这个还不够,得查出号码的主人是谁。

  方小琴想了个办法,她到手机话费充值点,为这个令她刻骨铭心的号码充了话费,并拿到发票。发票上清楚显示了号码主人的名字。方小琴大惊,对方竟是丈夫单位的后勤女工。

  丈夫愤怒自残

  无计可施的方小琴找到岳强单位的领导,希望领导劝劝岳强珍惜这个家。单位领导辞掉了那个与岳强每晚有密切联系的女人。这个举动让岳强觉得很没面子,他借口值夜班,更少回家,与方小琴之间的争吵也不断升级。

  为了躲过领导的“多管闲事”,岳强玩起了欺骗战术。每天下午6点,他会坐单位的班车回自家小区,看着单位班车远去后,他再打车离开;第二天,他会在班车到来之前,打车赶到小区门口,如同从家里走出的模样。很多次,为孩子买早餐的方小琴只能看着丈夫的背影,幻想他哪天回心转意,回到这个家。

  去年6月的一天,岳强和方小琴的争吵如火山般爆发。岳强愤怒地砸烂了家里的红木家具和电器,失望透顶的方小琴打了110和媒体电话。

  面对记者的责问和妻子的哭诉,一言不发的岳强冲进厨房用菜刀刀背猛砸自己的头,鲜血直流。记者冲上去死死抱住岳强,女儿和妻子跪在他面前,恳求他进医院。

  岳强说,他只想离婚结束一切。他认为妻子的行为伤害了他的隐私,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

  开庭2个多小时,双方重复着原先的指责。方小琴看着丈夫,看着女儿的信,看着厚厚的通话记录本,突然松了口:我愿意离婚。

  法庭确认了方小琴的意愿后,开始对双方调解。在做了一些财产分割后,双方正式协议离婚。

  由于没有生活来源,方小琴忍痛把孩子给了岳强。她说:“补领的结婚证拴不住他的心。他的心不在我身上,不在家里,再强留也无济于事。接下来我要跟孩子好好谈谈。”

  “我爱这个家,我不希望这个家破碎。因为有这个家,我过去的十几年都是在父母的疼爱中快乐的长大的,我希望这份快乐、这份幸福一直持续下去。……我确信,如果爸爸、妈妈真的离婚了,我也将会一直生活在这个阴影中,我也不会再有快乐幸福可言了。”方小琴看着女儿写给他们的信,却不知道怎么开口。(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夫妻之间有隐私吗?

  本案中,丈夫认为妻子打印通话记录,并到单位去告状,还叫电视台记者来干预夫妻生活,严重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因此愤怒自残并坚定地提出离婚诉讼。那么,夫妻之间到底有没有隐私可言呢?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栾云根律师认为,根据司法实践,隐私权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包括个人私生活、财产状况、生活习惯及通讯秘密等等。

  夫妻之间显然是有隐私可言的。但是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因此这是对夫妻隐私权的限制。所以,丈夫手机号码密码让妻子掌握了,打印通话记录的行为就不属于侵犯丈夫隐私的表现。夫妻中的一方以维护婚姻为目的的行为一般不宜认定为侵犯对方隐私的表现。本案中电视台如果不经岳强的同意,就拍摄岳强的家庭生活,那确实是侵犯岳强隐私权的表现。(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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