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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里遇上骗子律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8:36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记者陈菲通讯员秦法

  【金陵晚报报道】 一男子光明正大地拿着假票据来到法院查案,结果被请进了派出所,一番调查,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上了假律师的当。

  据介绍,前日下午3点多,一名中年男子走进了秦淮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开口就问正
在工作的法官:“我那案子执行得怎么样了?”原来,这名自称姓王的男子,是来法院了解其妻与南京一家旅行社诉讼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的。

  据王某反映,其妻李某于2003年在玄武法院起诉南京一旅行社,并同时委托一名律师代理此案。

  该案受理后,代理律师告诉李某,案件已由玄武区人民法院移送至秦淮区人民法院执行,并以案件诉讼费和移送执行费为名,收取其费用共计1457元。钱也交了,可案件迟迟没有进展,于是他找来法院问问情况。

  王某说得头头是道,法院接待人员听后当即查阅案件档案,可是,并没有王某所说的受案信息。

  见状,王某立马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票据,解释道:“我没有骗你们,我还有你们法院的收据呢。”

  从王某手中接过票据,接待人员仔细一看,随即找来院领导。

  院领导认为,王某提供的收款收据上盖有“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字样的印章系伪造,当即与白鹭洲派出所取得联系。

  据王某交待,收款收据是律师给他们的,但律师是哪个所的他们也搞不清,只是在法院碰到的,根本没怀疑过律师的身份。

  事后再打律师的电话,已无法接通了。目前,警方已确认了王某受害人的身份,此案有可能涉及伪造国家机关公章,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事后,秦淮区人民法院王忠义院长表示,王某提供的收款收据很不正规,正常情况下,法院出具的是盖有财务印章的发票,且印章一定是“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而不是“南京市秦淮法院”。

  就此事,王院长提醒准备打官司的老百姓,在进行诉讼时,要谨防有人打着法院工作人员或律师的幌子进行诈骗。

  同时,市民发现此类不法行为时,应及时与法院纪检部门或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不要因轻信他人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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