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一周两起火灾引发系列检查 不合格出租屋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15: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陈晓璇,通讯员王峥、彭淑芳报道:本周二凌晨,荔湾区站前街中兴里一出租屋发生重大火灾;周三晚9时,荔湾区桥中街河沙村一材料厂失火。接连两起火灾事故,敲响了消防安全的警钟。

  昨天下午,荔湾区召开“11·23”火灾事故公开处理大会,火灾事故直接责任人被处行政拘留10天,疏于管理的工厂老板被处罚款2000元,来自各社区、辖区的企业代表以及
居民群众共计150多人参加现场大会。

  据介绍,荔湾区目前正在对“三合一”、“二合一”厂房、“六小场所”等进行重点检查。凡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有可能造成重大火灾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

  此外,荔湾区近日连续多天开展对出租屋和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对凡是不符合条件的出租屋坚决予以清理、查封。针对一些抗拒整改的出租屋“钉子户”,由公安、工商、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和街道实行联合执法,采取强硬措施,关停一批不合格的出租屋,经整治仍不合格的出租屋一律不得出租。

  截至昨天,荔湾区各街道共清查出租屋8582套,发出整改通知书2357份,收缴大功率烧水电热块115条,清理收缴木板易燃物11.2吨。除出租屋外,还对专业市场、出租屋小旅馆、学校等重点防火单位开展“地毯式”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动。

  (金陵/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