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卖场开业商家撒钱 百人哄抢千元现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0:11 新文化报 | |||||||||
本报辽源讯 (记者 赵春刚) 打折返券、买一赠一,如今的商家搞起促销可谓是花样频出。昨日9时许,辽源市西宁大街一手机卖场开业,为了聚拢人气,除了精彩的文艺演出外,还搞起了“天上撒钞票”的活动。 9时刚过,该手机卖场门前就有数十人围在那里。“快捡钱呀!”演出活动开始没多久,有人喊了一嗓子,看着工作人员撒下的一元纸币“漫天飞舞”,原本还在看演出的人群
在外围围观的辽源市民赵先生表示,既然是商家的促销手段,他觉得这个形式很好,比有些商家只给纪念品实惠,抢到多少算多少,商家还派送。 而市民李先生则认为这只不过是商家搞的噱头,商家这样确能营造一定的热闹场面和轰动效应,但是不管路人捡与不捡,商家的这种行为都是对人的一种侮辱,毕竟,人不是金钱的奴隶,他没有捡也不会去捡钱。 该手机卖场齐经理说,撒钱、派送的做法,目的是吸引消费者的注意,聚拢商店的人气,也借此扩大影响。她说商店为了此次开业庆典,共兑换了5000元一元纸币,今天只派送出1000多元,为防止哄抢,他们还向每位光顾商店的顾客派送现金。齐经理表示,她查阅过有关规定,她认为这种形式不违法。 中国人民银行辽源支行的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人民币作为我国市面上流通的惟一国家法定货币,理应享有足够尊严和呵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亦规定,任何人不得故意污染、损毁人民币。商家利用人民币搞促销,属于损害人民币的行为,涉嫌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