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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年来我救过7个人应该算“见义勇为”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0:36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彭洪升) “我救出3人算不算见义勇为?”昨日,在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居民唐兆和家中,他回忆起29年前自己在一场特大火灾中领出了3名伤者。

  29年前的火灾他将3人救出

  62岁的唐兆和说,他知道本报曾帮助宋凤河证明其见义勇为的事迹,他希望记者能
够帮助寻找他所救出的3个人。

  唐兆和说,他曾经是化肥厂的一名工人,1976年9月3日10时许,与化肥厂一墙之隔的范家屯糖厂发生爆炸,糖厂院里的3个大油罐都燃起大火。“后来我知道,这场火灾中,有6人不幸被烧死,有2人入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唐兆和回忆说,起火后他赶紧向火场跑,在大火里看见一男两女。其中,姜姓男子是糖厂的电焊工,面部和四肢都被烧伤;而一名王姓女青年,是糖厂的临时工,已被烧得面目全非;另一名女子未被烧伤,但明显受到了惊吓。

  “我将3个人领出火场,带他们到现在的102国道处。”他说,他拦住一辆省机电公司的吉普车,将这3个人迅速送往现在的吉大医院,医院对其中两名伤势严重者进行急救,他在医院护理到20时许,才赶回家中。

  几年后他救人不断

  “随后的几年,我又陆续救过4人。”他说,1979年,化肥厂的一名怀孕7个月的女电话员煤气中毒,他发现后打开门窗,将她救起后送到卫生所,随后又将她送到长春市的一家医院。

  “我还救过一个姓郭的女子。”他说,1981年12月,他在范家屯火车站,看见一个怀有6个月身孕的女子,因上车不小心掉下,被火车轧断一条腿,他把女子抱到站台,止血后又把她抱上火车,送往长春铁路医院进行抢救。他回到家时,已经是第二天3时许。

  “1982年我在范家屯火车站,一名女子即将临产,在那里不能动弹,我发现后把她送到医院。”他说,1983年11月,他发现同厂的一名李姓同事得了急性阑尾炎,已经不省人事。他帮助送到医院急救,并护理了一个下午。

  记者找到被救人 有人准备作证

  昨日19时许,记者联系到1976年范家屯糖厂的火灾中,唐兆和所说的电焊工姜先生。他回忆说,当时大火蔓延开来,他当时就蒙了。但确实有一个人,把他领出火场,并且拦住吉普车,将他送往医院急救。“这可是救命之恩啊,要是晚送到医院半个小时,我可能就没命了。”他将和唐兆和见面,以确定是否是他的“恩人”,如果确认,他愿意为唐兆和见义勇为的行为作证。(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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