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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民警与人勾结兜售罚没车辆获款4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0:54 生活新报

  首席记者 温星昨日10时报道 两名公安干警与外人相互勾结,以自己所在单位名义,到处兜售公安机关罚没的各种机动车辆,收取了400多万元后,却未将车交付到购车人手中总共获得赃款达400多万。目前,这两名渎职干警及其同伙均已判刑。

  而然而,在他们收取了这些巨额款项后,所有被售出的机动车却并未交付到购车人手中。于是,包括5名缅甸籍华人在内的10十名购车人将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告上提出诉讼法
庭,要求返还购车这些款项。昨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受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后,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但是,由于原告方漏列了重要的诉讼当事人,开庭半小时后,审判长就宣布休庭。

  贪便宜,交警队购买高档罚没车

  现年41岁的马浩添系德宏州瑞丽市人,在当地做了多年的珠宝生意的他经济上小有实力。

  2003年5月的一天一天,由于朋友的车子肇事,他和朋友一起来到德宏州潞西市交警大队二中队接受处理。瑞丽市人马浩添刚走进德宏州潞西市交警大队二中队,回忆说:哪天刚走进去,二中队的财务室的干警石华山就指着大院里停着的很多车问他:"你想不想弄一部开开?"他问这都是些什么性质的车?对方解释说:都是因为手续不全或走私等原因被罚没的车辆,可以卖给你。”"当时我也感到有点奇怪,既然是罚没的车辆,能这样卖给我们吗?对方说可以,而且,是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宣传科在负责对外卖,不会有问题。"为了让他相信这些车确实是被处罚过的涉案车辆, 对方拿出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解除封存、扣押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以文书上盖有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宣传科的公章,证明这些车确实可以处理。

  于是,马浩添打消了心头的顾虑。马浩添说:"既然这样,当然不会有什么问题啊。所以,我就在里面相中了一部市场价格33万左右的丰田车4700,这个车才跑了三四万公里,还很新,市场价格要三十三、四万吧,他们只卖20万。同时,我还挑了一部比较旧的本田雅各。我问怎么付款,对方让我把钱交说直接到中队财务室交钱就是了。于是,我从银行提出现金就去交了,交了钱后,对方给我开了一张收据给我。"

  然而,付款后的马浩添却一直没能把两这部名义已经属于自己的轿车开回家。他天天跑到交警队去催问,对方都以还有些手续没办为由,一再拖延。

  案发后,法制科长家中搜出"遗失"公章

  杨永明等其他四人也是在德宏做生意的商人,他们和另外5名缅甸籍华人一样,都遭遇了与马浩添的类似的情况。在从当地交警部分购买数量不等的这些罚没车辆并交纳相应款项后,他们无一例外的也都没有开走"自己的车"。其中,杨永明买了8辆,付出了货款达90多万。

  直到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宣传科科长张艾虎东窗事发,这十名买家才恍悟自己上当了。

  2004年3月6日2月23日,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宣传科科长张艾虎张艾虎被被刑事拘留,3月6日被正式批准逮捕,理由是其涉嫌玩忽职守和受贿。接着随之陆续归案的还有德宏州潞西市交警大队二中财务室干警石华山,和另一名退休公安干部正在经商的儿子侯卫明也被逮捕。买车的人才明白,他们上当了。这究竟是什么回事呢?

  原来,张艾虎、石华山、侯卫明三人互相勾结,张艾虎提供了法制宣传科的公章,侯为明以自己能购买到罚没车辆为由,让石华山帮其收款。2003年6月的一天,张艾虎称其保管的本科室公章遗失,在未登报申明作废的情况下,重新刻制了一枚本科室公章。不久,那枚"丢失"的公章多次盖在出售罚没车辆的相关的材料上,2004年2月22日,这枚公章从张艾虎家中搜查了出来。此外张还曾多次收受他人的贿赂约8万元。根据后来法院所查明的情况:2003年6月的一天,张艾虎称其所保管的本科室公章遗失,但并未就此登报申明作废的情况下,就以遗失为由重新刻制了一枚本科室公章。关于公章"丢失"的情节,张所在科室平时负责保管公章的内勤人员陈某作证说:"丢失"前他由于出差,将章临时交给了科长保管。但他出差途中,科长又打来电话追问:公章究竟在哪里?待他出差返回后,科长便直接说:公章丢失了,他重新刻了一个。据此,今年4月4日,张艾虎因为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被潞西市人民法院有期徒刑7年,石华山因滥用职权罪被处以三年有期徒刑,缓期四年执行。侯卫明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然而就在此后不久,那枚"丢失"的公章曾多次出现在出售罚没车辆的相关的材料上,并以此获得了购买人的信任。而案发后的2004年2月22日,这枚公章从张艾虎家中搜查了出来。法院还查明:张在担任交警支队法制宣传科长期间,还曾多次收受他人的贿赂,共计约8万元人民币。

  交警支队:从不曾对外处理过罚没车辆

  经过当地法院分别对张艾虎、石华山、侯卫明犯罪案件进行审理,查明在违法出售交警部门罚没车辆的过程中,三人相互勾结,共收取众购买人达42余万元

购车款。据此,今年4月4日,潞西市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张艾虎因为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被潞西市人民法院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两万。张表示不服,提出上诉后,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另一名渎职干警石华山因最终被认定的罪名的滥用职权罪,被处以三年有期徒刑,缓期四年执行。作为一名并非公安系统的商人,侯卫明因的行为则被认定为构成了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为挽回自己的巨大损失,杨永明等十名收买人向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行政赔偿,要求返还其所交纳的巨额购车款,无果。于是,他们又直接向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对此,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答返还购车款,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辩称:事实上,是商人侯为明以自己能购买到罚没车辆为由,让潞西市交警大队二中队的石华山帮其收款。这些赃款都被侯卫明拿走了侯所占有了。作为交警支队,他们从未对外处理过罚没车辆,也从来不曾收取过对方任何款项。因此,不应该为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承担任何赔偿 责任。

  经过审查,德宏中院认为本案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因此,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十原告提出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应该受理,并指定由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随后10名买车人要求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返还购车款,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称赃款都被侯卫明拿走了,他们从未对外处理过罚没车辆,也从来不曾收取过对方任何款项。因此,不应该为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前昨日刚开庭,大理中院按照原计划开庭进行审理。但是,刚开听约半小时,被告的代理律师就提出应该将潞西市交警大队也例为被告,法院休庭合议后接受这一建议,表示将把潞西市交警大队追为案中的第二被告。因此,审判长宣布,择日再继续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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