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养老父男子被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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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2:02 新京报 | |||||||||
法院判决每月给付赡养费50元,其两年来一直未执行 本报讯(记者 陈俊杰)42岁的刘锋(化名)在法院判决下达了两年时间内,一直未向父亲支付一分钱赡养费。昨日上午,当他再次向朝阳法院执行庭说“不”时,他被拘留了。
78岁的刘继军是刘锋的父亲,他们都是来广营乡的农民。刘继军每月都能从六个子女处分别拿到50元生活费,加上315元的退休金,生活勉强维持。 2003年,老人想请保姆照料自己,为此他向儿女们提出每人多给50元。另外,医疗费超出报销部分还需要六个子女平分。 老人的要求遭到了其中三个儿子的拒绝,刘锋是其中之一。老人为此提起诉讼,2003年11月,朝阳法院判决刘锋继续每月给付赡养费50元,老人花费的医疗费也由其负担六分之一。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刘锋拒绝支付。 昨日,面对找上门来的执行法官和老父亲,刘锋依然回答:“我没钱!”朝阳法院对其作出了拘留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