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内掉钱包 消费者索赔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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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3:3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本报记者陈昌君唐雪元刘晋川昨晚10时报道 昨晚10时许,市民卿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称,自己在孔亮鳝鱼火锅新南门店消费时,放在上衣口袋里的钱包不翼而飞,钱包里共有800多元的现金以及身份证、信用卡等。他为此找到店方讨说法,要求火锅店赔偿损失费1元。孔亮鳝鱼火锅新南门店的主管艾先生称,责任划分需要下周一通过消协来断定,因此他们目前不会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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