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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连线:酒楼不给发票?税务部门:举报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15:51 金羊网-羊城晚报

  消委会表示,消费者购买一斤米、一瓶油都有权索发票

  本报讯记者严丽梅、程行欢,通讯员陈才兴报道:到酒楼吃饭,结账时因索要发票与酒楼起纷争进而遭到毒打。这是日前发生在从从化到广州做生意的庞某及其朋友身上的一件事情。

  日前庞某与朋友在广州大道湛香渔港吃饭,结账时要求酒楼开发票引发争执,酒楼方面招来20多个大汉将庞某等人毒打致伤。

  昨天,广州市地税局在获知此事后表示,如果情况属实,该酒楼的行为肯定违反了国家有关发票管理规定。为此,广州市地税局提醒消费者:如果在酒楼、餐厅消费遇到酒楼、餐厅以种种借口拒开发票,或者以收据代替发票的情况,可以凭收据等凭证向主管税务部门或者广州市地税局举报,举报电话12366—2,税务部门将会根据消费者的举报和提供的证据资料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检查,如果酒楼、餐厅违法事实清楚,税务部门将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广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还表示,为了更有利于税务部门有效地打击这类开假发票、打白条、使用外单位发票等发票违法行为,建议消费者要尽可能地保管好这些凭据证据,并收集这些饮食企业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名字等详细资料(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上均有标示),由当事人直接向税务机关举报并提供这些证据。其他服务行业遇到类似情况也可照此方法举报。

  另外,广州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酒楼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指出,经营者提供了商品或服务,都一定要向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由国家的法律所规定的。除了餐饮业,包括购买散装的物品,比如消费者购买一斤米、一瓶油,都有权利索要发票。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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