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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下两粒消炎药 十分钟“起效”差点殒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15:51 金羊网-羊城晚报

  事缘药房违规售卖非处方药

  本报讯记者林映辉报道:“才吃了药房买来的两粒消炎胶囊,想不到差点丧了命!”昨天下午2时50分,从四川来穗打工的向某的亲人历经一场生死之劫刚刚回过神来,便气愤地致电本报。

  下午3时30分,记者赶到白云区永平街社区服务中心门诊急诊室,看到42岁的向某正躺在病床上被亲人守候着。事主面色苍白两眼失神浮肿,正在输氧,因刚刚呕吐和小便失禁,亲属正忙着帮他更换衣服和清理卫生。站在一旁的邓医生告诉记者:“刚刚脱离生命危险,太危险了。”

  向某气若游丝地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两天前,向某的脚板在工地上扎进了一颗铁钉,当时他用酒消了消毒。昨天上午10时许,向某见脚板有点红肿,便前往附近永泰村的一家药房,买了一包头孢拉定胶囊,回到工地吞服了两粒。但不到10分钟,向某忽然头晕、心跳加速,赶忙到工地附近一小诊所就诊。诊所医生确认他有点药物过敏,为他打了5支抗过敏注射液,并让他喝下两小瓶葡萄糖水。然而注射后的向某开始全身发抖、口吐白沫,大家急忙将他扶上病床。不久,向某情况开始恶化,失去知觉,手脚僵硬,呼吸困难,亲人忙将他送进了其它医院。

  医生告诉记者,向某明显属于典型的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抢救不及时就有生命危险。另外,向某所服药物属处方药,按规定要凭处方售卖,药房无权擅自出售处方药。

  记者在白云区永泰村永康北路找到永新康民药店,店主对向某的病情感到吃惊:“一般都不会啊,最多只是皮肤过敏。”记者临走时,店主仍误认为有药师资格便可卖处方药。

  (报料人向先生,三等奖100元)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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