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北京二中院试行裁判后为当事人答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0:5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吴晓向 通讯员周晓冰 车苗苗)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审判庭出台了《作出裁判后为当事人答疑的规范》。

  《规范》规定了该庭法官及书记员在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时,应书面或口头告知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对裁判文书相关内容进行答疑,并告知可以请求法院答疑的具体内容、范围、期限,以及承办案件的法官及书记员的联络方式。同时,《规范》还明确规定,作出
裁判后为当事人答疑是审判人员工作的一部分,审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当事人答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