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在小区裸奔被制服后在派出所内伤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1:3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雷娜)张某在小区裸奔被制服后在派出所内伤人。近日,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房山警方刑事拘留。 11月22日凌晨,张某在某小区花园内裸奔,被遛弯的居民袁某和值班保安发现。他们一起追赶并将其制服。张某随即被带回派出所审查,但他趁人不备将袁某踢伤。民警讯问时发现张某为聋哑人,在聋哑翻译的配合下,张某最终承认了自己踢伤袁某的事实。
张某的母亲称,张某16岁后经常裸体外出,有精神病倾向。但经鉴定,张某实施违法行为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完整,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