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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两游客我市读懂《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3:25 大连晚报

  俄罗斯两游客我市读懂《消法》

  ■通讯员李永生本报记者蕾蕾

  本报讯11月22日下午,来连旅游的俄罗斯游客莎莎和尼娃到温州城购物,在三楼某店铺看中了一款时尚女式皮包,通过讨价还价,她们以110元买下了包。随后姐妹俩行至另一
摊位时,发现另一款式的皮包,样式更漂亮,一问才卖100元。于是姐妹俩找前一位业主退货,业主以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以价格高低、款式好坏作为退货理由在《消法》上不成立为由拒绝退货。

  无奈之下,姐妹俩找到了温州城工商所帮助退包,工商干部了解情况后,找来一个俄语翻译,耐心地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内容讲给姐妹俩听,当她们明白了不能退货的原因后,不住地点头表示歉意。负责接待的工商所干部考虑到她们是外国游客,经过与业主协调,破例为她们退了包。当姐妹俩买到她们喜欢的另一款包时,特意买了一包糖果送到温州城工商所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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