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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被盗却要借宿者“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6:4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田永丽蔡京瑞)一夜之间,西安市临潼区临潼中学3个学生宿舍共有508元钱被盗。在没有抓到窃贼的情况下,宿舍管理员对同楼层留宿的外校生以及留外校生住宿的本校生做出每人“赔偿”100元的决定。目前,校方已对管理员做出处理,并表示将尽快退还“赔偿金”。

  留宿外校惹来“赔偿”

  11月26日,在西安市临潼区一高中上高一的林林(化名)来到临潼中学找同学强强(化名)玩,因晚上玩得太晚,林林就没有回校,留宿在强强宿舍。昨日上午9时许,没等林林他们睡醒,宿舍管理员跑到宿舍,说当晚同楼层有3个宿舍被盗,共计508元不翼而飞,现在要找外校留宿的人调查。

  当强强和林林来到指定的办公室时,他们发现还有其他几名学生,而且都是从同楼层查出的留宿外校生。学生说,学校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了教育,并要求每人交100元“赔偿金”方可离开。

  “有家长来就交了100元,带着自己的孩子走了。我可不愿交钱,又没有偷,‘赔’了钱明显感觉像认了一样。”林林很不服气。

  下午2时许,林林和强强被允许离开办公室,但前提是让家长来交钱。2个小时后,林林和强强的父亲来到学校,每人给宿舍管理员交了100元后,拿到一张“收条”,上写:“××交来在临潼中学公寓楼住宿费(赔偿金),因丢失现金508元,故赔偿100元。”落款为:临潼中学政教处。

  校方:管理员做法不妥

  下午6时许,临潼中学校长卫建军得知此事后,立即召集学校相关人员调查,并指出学生随意留宿校外人员应该批评教育,但让学生分担失窃现金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对宿舍管理员提出批评,应尽快退还所收的“赔偿金”。宿舍失窃的问题由保卫科先行调查,或报派出所。而对于收条上落款一事,校长卫建军说,这是管理员写的,学校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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