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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7:35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1月27日讯(通讯员李继兴)监督工作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头戏”、“主旋律”。宜章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产生以来,突出抓依法监督工作,敢碰硬,力求新,做到了“有为”、“有位”、“有威”。

  过去,人大监督普遍只体现在对事上,一提到监督人就畏首畏尾、怕得罪人。宜章县本届人大常委会敢于打破“常规”、挑战“惯例”。在开展对县教育局等6名科局单位“一
把手”的述职评议调查中,常委会发现并掌握了县教育局局长黄某的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述职评议大会上,评议发言一针见血指出了他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无记名投票表决时,黄某的不称职票数超过半数。按照《湖南省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依法启用撤职案,撤销了黄某县教育局局长职务。这是宜章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对政府官员的第一个“撤职案”,在全县引起强烈震动。

  宜章县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大胆创新,共出台了27项规定和办法,切实改变了过去那种“举手”表决通过的传统方式,对凡是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的事项,全部实行“票决制”。凡是表决票的满意数未过半的事项,责成汇报单位认真办理,并在下次常委会上再次汇报,直到满意为止。针对重大事项,启用特定问题调查的监督方式。针对县城环城西路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县人大代表连续二届四年提出议案和建议,均只有答复没有行动。今年经主任会议研究后,提请常委会作出决定,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组织3个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提出处理意见。9月26日,常委会第26次会议就环城西路问题依法作出决定,有力地促进了该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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