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放弃财产能要回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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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7:54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记者洪唯 【金陵晚报报道】 因离婚而伤透了心,继而心灰意冷,为了维持孩子的生活质量及尽快摆脱“伤心地”而放弃房子、财产、家具……近日,多名离婚女性向本栏目打咨询电话,目的竟出奇的一致:“我本来有一半财产,协议时我放弃了,现在还能要回来么?”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章龙表示:离婚协议是男女离婚时最具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只要双方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姓名,双方离婚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就要按照该份协议办理。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协议是在胁迫下做出,法院也会充分尊重该份协议的法律效力。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为婚姻购置或在婚后取得的为共同生活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如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姻中的一方有过错,否则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就应该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放弃财产,则该份财产由其原配偶取得。现放弃的一方以“原来有我一半”为由要求已属于原配偶的财产,没有法律依据。 (编辑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