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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时猝死 澡堂赔12.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8:15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王欢)洗澡时突然死去,经鉴定与“水中电击”有关。日前,沈阳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澡堂赔偿死者老文家属12.5万元。

  2005年2月17日17时许,沈阳市民老文带着爱人和朋友到苏家屯区老武家的浴室内洗澡。

  “在浴池里泡了几分钟以后,我感觉有电,直打人。我一喊有电,就往出蹦,老文一听我喊,也想往出蹦,但没蹦起来……”老文的朋友老林回忆着说。

  随后,老文被送医院,但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对于老文的死亡,公安机关委托中国医大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符合水中电击、导致循环、呼吸功能障碍而死亡”。

  老文的家属遂将老武家的浴池告上法庭,索赔19万元。

  同年5月,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老文在洗澡水中被电击死亡,老武作为浴室的业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判决老武赔偿老文的妻子各项损失12.5万余元。

  不服一审判决的老武,立即上诉到沈阳中院。日前,沈阳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驳回了老武的上诉。对于终审判决,老武将于今日提起申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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